社聯過渡房明年還地 租戶恐返劏房 3年籌建住兩年 區議員質疑難助基層 陳帆讚「開路」
【明報專訊】基層住屋問題嚴重,政府推出過渡房屋政策逾4年,今年更把目標加碼至2萬伙。本港首個「組合社會房屋」、由恒基地產借地予社聯籌建的「南昌220」去年8月入伙,但租約明年8至9月屆滿,恒地將收回地皮。有區議員稱接獲住戶反映,憂租約屆滿未能銜接公屋,需再住劏房,質疑「南昌220」僅兩年租約未能徹底協助基層。社聯稱前後已向恒地租借土地5年,屆時營運機構將盡量協助仍未獲配公屋租戶另覓新居。運房局長陳帆回應稱,當年審批程序較長,該項目為「先行者」,未來組合房屋大部分年期不少於7至8年。
陳帆:未來項目年期不少於7年
「南昌220」位於深水埗南昌街202至220號,共89伙,是本港首個以預製組合屋興建的過渡房屋項目,去年8月入伙,租約期兩年,住戶明年完約後須遷出。
翻查資料,該地皮由恒地持有,屬已收購舊樓地盤,毗鄰巴域街1至27號及耀東街1至14號兩個地盤亦屬恒地持有。社聯昨回覆,恒地2017年下旬提供該地作組合過渡房屋,因在當時是新事,過程耗用大量時間,經連串研究、勘察及申請審批程序,2019年才動工,2020年受疫情影響施工期延長,住戶去年8月才陸續入伙,租住期至2022年8至9月,整個項目土地借用期前後達5年。
深水埗區議會今日討論南昌220。當區區議員李庭豐表示,近日接獲住戶反映,擔心明年租約期滿仍未「上樓」,憂安置問題。他認為,南昌220作為首個組合過渡房,實際租住期僅兩年,即使租戶需符輪候公屋最少3年的資格,不少明年仍未能上公屋,屆時需再搬遷甚至重返劏房,質疑在私地建過渡房要面對業主收地限制,住戶未能持續安居。他亦批評政府沒安置過渡房住戶政策,「只會令住戶再次顛沛流離」。
20戶可上樓 60戶「營運機構助安置」
深水埗前區議員譚國僑稱,有住戶反映將再申請其他過渡房,以免明年租約屆滿無地方可住,質疑政策成效。
陳帆回覆本報稱,南昌220屬首個鋼結構組合過渡房屋,當時需重新制訂審批程序及要求,特別是屋宇結構及消防裝置,形容該項目是「先行者」及「拓荒者」,累積經驗為日後過渡房屋發展「開路」。他稱南昌220去年入伙後,至今8戶獲配公屋,另有10多戶將獲編配,餘下60多戶會由營運機構協助安置。
「縱只兩年 幫到一定住戶」
他又稱,宋皇臺道及土瓜灣道交界項目「樂屋」亦是兩年租期,但2023年可在彩虹彩興路土地把拆卸後的組合屋重新組裝及使用,政府原則是「有地照用」,利用短期閒置土地和樓宇,即使實際只有兩年租約期,亦能幫助到一定住戶。
社聯:除提供屋 亦助建社會網絡
社聯稱,營辦機構將盡量協助未獲配公屋租戶另覓新居,又稱計劃除提供過渡房外,同時協助租戶提升能力及建立社會網絡,日後縱遷離也能獲得所需支援和資訊。南昌220營運機構東華三院回覆稱,根據與住戶的合約,會積極協助尚餘居住年期少於一年的住戶,包括規劃搬遷財務安排、為租戶尋找配對及合租方案、或申請其他過渡房等。
運房局稱,南昌220土地是恒地以象徵租金租予非政府機構,租用期(不包括工程預備期和實際施工期)為兩年多,即明年12月完結,局方備悉雙方就遷出和交還土地確實時間保持溝通。局方稱當初批予南昌220撥款時已考慮到計劃推行兩年,而大部分已啟動項目使用年期都會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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