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手槍92發子彈 國安拘夫婦查來源目的
【明報專訊】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早(8日)在元朗八鄉一單位,檢獲一支P80自動手槍、3個彈匣、92枚9mm子彈等武器,並以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拘捕一對夫婦,正調查有關武器的來源及用途。
3方向調查 包括政治背景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出,警方根據情報,昨早在八鄉一單位檢獲一支美國製的P80自動手槍、3個彈匣、92枚9mm子彈、一些作軍事用途的防毒面具、彈弓刀及鐵蓮花及對講機等。經警方軍械法證專家初步檢驗,該手槍性能良好,具發射能力。警方在單位內拘捕一對夫婦,分別為36歲黃姓男子及32歲韓姓女子,分別報稱是電訊維修工人及送貨司機,涉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警方稱,涉事單位由二人租住,正調查二人是否涉及任何政治背景或組織,過往是否曾參與什麼活動,以及會否使用該批物品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兩名被捕男女現正被扣留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指「黑暴」期間檢4類似手槍
李桂華稱,「黑暴」期間警方共檢獲4支類似型號的手槍,其中2019年12月有人曾在大埔發射過P80自動手槍。他指,警方有3個調查方向,一是涉案手槍及彈藥的來源,以及屬戰略性物資的防毒面具如何流入香港;其次會調查涉案槍械及彈藥與以往案件的關係,有否在任何場合使用過;三是該批物品會否涉及任何計劃及用途,以及會否有在逃者。
李桂華又指,「一支槍有92發子彈,損害可以好大」。他指,最近有不少恐怖主義活動,有孤狼式襲擊,有人嘗試用「TATP」炸藥發動襲擊,亦有人歌頌恐怖主義行為,加上昨日亦檢獲槍械,相關風險仍存在,情况令人擔憂,會加強情報搜集。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