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新編輯政策:「一國兩制」屬凌駕原則 須確保沒同情罪行 學者:不信任員工如「再教育」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昨向員工發出《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列明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履行公共廣播機構的公共目的和使命,須尊重並維護憲制秩序和「一國兩制」,並稱是「凌駕性原則」,另列出多項「必須上報」事項。記協認為《流程》中部分措辭含糊,籲管方與員工真誠交流釋疑慮;有學者稱文件反映管方不信任員工,猶如對員工「再教育」。
對於政府2月公布《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的建議,港台昨發《香港電台編輯政策及流程》,文件達99頁,適用於港台員工、第II類服務提供者、合約或外判服務提供者,並列明港台編輯的凌駕性原則是必須尊重並維護憲制秩序和「一國兩制」。
「不得讓人有破壞國策觀感」
就「一國兩制」的指導原則方面,文件列明港台不能只局限於從香港特區角度,而須同時考慮香港是國家一部分;節目製作人員處理與內地事務及台灣有關節目,應恪守一個中國原則,不應把台灣稱為或視作一個國家;港台須緊記者國家就國防及外交關係的立場,製作可能觸及有關範疇的節目時,不得破壞或讓人有破壞該等國家政策的觀感。
文件提到,不可將犯罪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不得把罪犯描繪成受害者,須確保敘述沒有同情、合理化或英雄化犯罪行為。製作人員不得披露內部資訊,如製作中內容及尚未公開材料,編輯決定,行政、財務及人事管理決定,否則等同違反專業操守及政府規則,須紀律處分。
廣播處長顧問蔡潔如昨接受港台訪問提到,港台要推動和培養國民身分認同、對國家和一國兩制的認識等,而國家利益是公憫Q益的重要部分,港台製作節目時須注意和考慮,有關「國家利益與公憫Q益有衝突」的二元對立看法太簡單化,當討論國家利益事宜時,員工可按上報機制尋求編輯委員會指引。
蔡潔如:員工可按上報機制尋指引
對於文件稱製作人員須嚴格遵守今次政策和指導原則,蔡稱文件告知員工有何依循和要注意的誤區,非「捉同事去犯規」。被問到會否擔心窒礙員工創作自由和影響節目質素,蔡稱不擔心,又指港台方針是製作有創意和負責任節目,編輯自主讓員工無懼無私製作。而港台仍能否做調查報道揭露政府不當,蔡稱只要報道和分析有證據支持就無問題。
記協稱措辭含糊 恐變流水製作
記協認為「流程」中部分措辭內容含糊,如訪問犯罪者闡述其動機、信念等,會否被當作「塑造為光榮的英雄事蹟」。記協稱單向「上而下」發布指令,往往適得其反,令講求靈活變通的新聞機構變成照本宣科的流水式製作機器,令製作人員因擔憂違反指引而採消極態度,影響節目質素。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師梁麗娟稱,文件重新定義公共廣播,言明港台首要任務是維護國家及特區利益,細至視聽效果、燈光亦提及,反映管方不信任員工,「覺得員工未有一國概念,所以要不斷提醒,猶如『再教育』」。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林大輝喜見文件吸納顧委會意見,亦知港台會向員工提供相關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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