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噴「光時」 大專生認刑
【明報專訊】兩名19歲青年涉於前年沙田火炭路行人隧道以噴漆噴上「香港人加油」、「Fxxk the popo」、「光時」口號的字眼及張貼海報,被控刑事損壞,一名就讀於理大專上學院的青年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法庭下令押後至9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另需賠償1000元維修費。
兩名被告為戴志立(19歲)、楊康祺(19歲)。楊昨承認刑事損壞罪,戴因未有律師代表,押後至10月7日再訊,兩人均准繼續保釋。
代表楊康祺的律師求情稱,他主動交代事件及配合警方。其化學老師的求情信讚賞他學業品行良好,楊亦於求情信稱已得到教訓,母親離世後亦令他認真思考未來。
案情指出,前年9月24日晚上11時許,有途人踩單車經過翠榕橋隧道時,看到約7人聚集使用噴漆噴字及張貼海報,遂報警。兩名警員接報到場,截查兩被告,在楊的背包搜出噴漆、數支箱頭筆、黑布及海報。楊在警誡下否認在翠榕橋犯案,但承認於炭路隧道噴字,並帶警員到現場。他稱噴字是想讓其他人知道事件。
【案件編號:STCC 1860/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