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經營派對房犯聚 保釋禁離港
【明報專訊】警方4月初傍晚巡查搗破觀塘一間涉違規營業的派對房間,當時內有6人舉辦中學同學聚會,疑干犯限聚令,其中兩人是警員。身為負責人的26歲男警被捕,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以及容許受禁群組聚集兩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報稱警員的被告廖智雄被控今年4月6日,在觀塘道官塘工業中心一期某單位,作為上址表列處所的管理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第599F章公告指示,即須關閉該處所14天。他另被控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地方,即作為控制或營運該聚集地方的人,明知而容許上址的受禁群組聚集進行。
被告暫毋須答辯,他沒有律師代表,申請押後2至3個月以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時間太長,決定押後案件5周,於10月8日再訊。他准以原有2000元現金保釋外出,新增保釋條件包括不准離港、須居住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KTCC 15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