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非禮再襲休班警 銷售員認兩罪
【明報專訊】男銷售員於6月涉在巴士非禮女乘客,同車休班女警長幫女乘客截停銷售員,卻被對方拖行至巴士下層,令她後腦瘀傷和肋骨骨折。銷售員事後逃去,警方3日後到其住所將他拘捕。銷售員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及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本月16日判刑,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謝嘉豪(32歲)報稱電腦銷售員,控罪指他於今年6月4日,在西營盤皇后大道西262號外的一輛城巴7號巴士上非禮女子X,以及同日在薄扶林道香港大學西閘外的該巴士上,非法及惡意對女子韓婉芬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控方表示,被告是次在簽保守行為期間再犯案,他去年涉非禮罪而簽保守行為一年。
案情指出,X當時坐在巴士上層右方窗口位,她感覺被人從後觸碰胸部數次,她身旁沒有人而後面只見被告,她遂和被告對質及要求報警,被告多番向X道歉。
車上的休班女警長韓婉芬見狀上前截停被告,巴士車長得悉事件便停車,待警員到場處理。其間被告突然站起跑走,捉茬Q告的韓被他拉落樓梯,導致她面部紅腫、後腦瘀傷和肋骨骨折,被告亦逃去。車上閉路電視拍攝到事發經過,警方經調查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非禮X,對於傷人則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 1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