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搖託管嬰致永久殘障 地盤工囚50月
【明報專訊】單親媽媽5年前聘請他人託管其13個月大的兒子,該保母的丈夫為男嬰洗澡時疑猛烈搖晃他,導致男嬰出現「搖晃嬰兒綜合症」,神經系統永久受損和嚴重發展遲緩。現約5歲的男童發育停滯在1歲多,視力受創及嚴重智障,不能自行進食和說話,難以站立行走,仍住在療養院;男嬰母親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被告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被判監4年兩個月,法官形容他盡狳k嬰一生。
5歲童不能說話 官斥盡狺@生
被告梁碩豪(27歲)報稱地盤工人,被控於2016年10月22日在油麻地文華樓一個單位內,蓄意虐待13個月大的嬰兒X。被告現與妻子育有兩名分別5歲和3歲的女兒,以及一名1歲大兒子。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沒案底和有悔意,他視X為親生子,因X服藥無效,感到慌張才搖動他,他也即時帶X求醫,事後對X和其家人感抱歉。他由去年還押至今,是家中經濟支柱。
控方案情稱,X的母親以日薪500元將他交予被告妻子代為照顧已約一個月。被告妻子和X到遊樂中心玩耍後,晚上約10時半回家,被告妻子為女兒洗澡,而被告負責替X洗澡。被告稱,X洗澡時哭得厲害,突然「扯哮」氣促,眼睛反白失去意識,服哮喘藥後無改善,不喝奶也沒有反應,遂於11時許帶X到醫院。
X送院後只有最低程度意識,視網膜出血及腦水腫,需督H及以胃造口輸送營養奶,並做腦部手術,X沒有外在傷勢。醫生診斷他患上「搖晃嬰兒綜合症」,認為是X被猛烈搖晃或撞擊;事後X的神經系統永久受損,患有痙攣性四肢麻痹及癲癇症,視力受創。X難以站立行走,發展嚴重遲緩,屬嚴重智障,他對外界聲音作出的反應有限,未能說具意義的字句。X的母親亦自責將兒子交予他人照顧,患上創傷後遺症和常發噩夢;亦擔心X的健康狀G而有自殺念頭。
法官黃崇厚判刑時指出,閉路電視可見X返回被告住所時活躍,X不可能事前受傷;認為被告雖非受聘託管,但X的福祉和命運掌握在被告手中,被告致X永久傷害,形容他盡狳ぁD一生並不誇張。黃官接納本案屬單一事件,但認為須判處阻嚇刑罰以保護兒童,故以6年半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及曾獲撤銷保釋等背景,扣減刑期後判囚4年兩個月。
男童現居院舍 社署虐兒案倍增
社署回覆查詢稱,案發後已跟進個案,該男童現居於兒童院舍,情G穩定,社工會繼續提供支援。社署數字顯示,今年上半年有657宗虐兒個案,較去年同期近倍增,當中約一半屬身體傷害。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機構去年度接到144宗懷疑虐兒個案,逾六成的疑施虐者是家人,保母佔不足半成。她稱現時託兒服務不足,有家長要輪候多月才取得服務,經培訓和受監管的社區保母人數卻不穩定。她建議政府增支援,家長有需要應交子女給可信賴、有口碑的親友照顧。
【案件編號:HCCC 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