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店涉賣淫案 辯方擬傳召蔡展鵬
【明報專訊】時任警務處國安處首任處長蔡展鵬涉光顧灣仔無牌按摩院「VIET SPA」受查;涉案按摩院的3名女按摩師及租用肇事單位的男子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罪等6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全部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據了解,辯方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3女1男被告依次為女按摩師李亦晴(36歲)、越南籍無業女子元秋香(34歲)、女按摩師張明芳(35歲)無業男子胡炳雄(61歲)。元、張、胡各被控一項管理賣淫場所,元、張同被控各一項管理賣淫場所及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罪,胡再被控一項管理沒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罪。
據了解,控方擬傳召的10名控方證人不包括蔡展鵬,而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以馬賽克遮去被告以外所有人的臉容;辯方計劃傳召蔡展鵬作供,亦將要求控方提供閉路電視原片。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辯方若要傳召證人,可填妥證人傳票,要求法官簽署,申請一般在審前覆核時處理,而控方亦能稱證人與案件無關,反對傳召該證人;最終由主審法官決定有關申請。根據法例,被傳召之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否則法庭可頒手令逮捕證人。
【案件編號:ESCC1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