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大埔遊行控集結 前區議員連桷璋無罪釋放
【明報專訊】去年3月大埔反對新冠肺炎指定診所遊行及悼念周梓樂,3名時任大埔區議員與另兩人涉非法集結等罪。區議員姚鈞豪及攝影師蔡健瑜昨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判囚3個月。蔡准保釋等候上訴,前區議員連桷璋則無罪釋放。
3名被告連桷璋(31歲)、姚鈞豪(23歲)和蔡健瑜(36歲)被控去年3月8日在大埔超級城B及C區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姚則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同案另兩名被告為前區議員文念志和議員助理蘇揚浚。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決時指,同案被告文念志當時以電筒強光照射警員眼睛,但連桷璋沒跟上前,不能肯定他們有共同目的,連與警員相距10多米,狀似隔岸觀火,故裁定連非法集結罪脫。
區議員姚鈞豪等罪成 判監3月
蘇官稱,姚和蔡等人緊隨便衣警,姚纏繞追問他是助長文念志的氣燄以挑釁警方、火上加油;蔡無表明是記者,越過警員走近拍攝,是和文有共識行事。蘇官推論支持警方的途人可能撥開兩被告,繼而大打出手,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裁定二人罪成。辯方求情指姚若被判囚可失區議員議席;而讀電影的蔡獲導演撰寫求情信。蘇官考慮兩名被告參與程度低和涉案時間短,沒用強光照射警員,各囚3個月。姚鈞豪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1500元。
文念志和蘇揚浚承認非法集結、襲警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判監3個月及罰款1500元。
【案件編號:FLCC 172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