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書法班控賄選 歐頌賢:為社區注正能量
【明報專訊】2019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候選人歐頌賢(圖),涉嫌於選舉期間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誘使他人投票予她,被控兩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稱被告想以活動帶正能量給社區,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稱,若與選舉無關更加需要審訊,再次拒絕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
被告歐頌賢(44歲)報稱機械工程師,前年參選中西區大學選區,報稱獨立候選人。控罪指,她前年10月10日,在區議會選舉中作出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即提供歌唱表演以誘使另一人投票予她。她亦涉於同月16日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即無合理辯解而提供書法班予對方,作為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辯方今表示,被告想以活動帶正能量給社區,以及讓更多人認識她,避免混淆同區另一名女候選人。辯方提到有供詞證明被告沒指示他人幫她拉票,故要求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但遭羅官拒絕。廉署代表早前提出相同建議,同樣不獲接納。
官拒簽保守行為
羅官稱,選舉舞弊是嚴重案件,指控涉及聘用表演者和導師,重申若該行為和選舉無關更加需要審訊,認為辯方陳辭似乎是辯護方向。案件押後至9月30日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編號:ESCC 149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