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全港三罷 5人認噴黑交通燈還押 控方:挑戰法治勿判社服
【明報專訊】前年8月5日全港「三罷」,4男1女涉在荃灣噴黑交通燈,被控刑事損壞及無牌管有對講機等共10項控罪。案件原定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各被告開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沒有出示身分證等罪,其餘控罪獲撤回。控方表示,被告現階段認罪可獲兩成至兩成半的刑期扣減,但刑狾甈做它P挑戰法治,法庭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黃士翔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所有被告須還押。
5名被告依次為自僱人士劉佳妮(32歲)、無業陳祖澤(22歲)、汽車維修技工黃榮津(26歲)、科大畢業生冼迪(22歲)以及侍應羅永恆(22歲),分別被控刑事損壞、串謀刑事損壞、無牌管有對講機以及「沒有遵從要求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共12罪。辯方求情時透露,第四被告以一級榮譽畢業於科大機械和航天工程學系,現修讀博士課程。
求情稱沒狴瘜q燈電線 願賠償
控方強調,刑狺蔽奏它P挑戰法治,可能癱瘓交通,甚至釀成交通意外,而且被告在深夜伙同犯案,相信不是一時衝動。辯方求情稱,被告只是塗污交通燈,沒有破壞交通燈電線,對公眾秩序沒太大影響,被告亦願支付維修費。
案情指出,事前有人在網上發出信息,呼籲在香港不同地點損壞交通燈,警方遂派員在荃灣一帶監視。前年8月5日凌晨4時,4名被告在荃灣各處出現,以噴漆塗黑4組交通燈,另一被告則以手機拍攝情G。警員尾隨拘捕眾被告,搜出涉案黑色噴漆和無線電收發器,有被告拒絕向警員透露姓名,並拒絕出示身分證。在警誡下,第三被告承認為了響應罷工行動而塗黑兩組交通燈的綠色箭嘴。
【案件編號:WKCC3284/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