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挑戰國安法「等於引火自焚」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前日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判囚9年,政務司長李家超昨日主動向傳媒表示,法庭稱罪行嚴重,須判處阻嚇刑期,「任何人如果嘗試挑戰香港國安法、挑戰國家安全的底線,等於引火自焚,會付出沉重代價,終身後悔」。唐英傑早前被裁定罪成後,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接獲恐嚇電話,李家超稱「必須追究到底」,已要求警隊全面調查。
唐英傑案3法官收恐嚇電話 李:必須追究到底
唐英傑案判刑後,外國先後發表聲明,繼歐盟外交事務及安全政策發言人馬斯拉里日前促港府停止拘捕民主派人士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亦稱,美國深切關注中方官員以國安法作為政治武器,令異見聲音噤聲,打壓受保障的權利與基本自由。
美批國安法政治武器打壓異見
港府:言論不負責任 促美歐尊重法治
李家超昨表示要駁斥外國官員就國安法審訊的政治攻擊,強調法院公開審訊,亦按事實、證據裁決,並在公開判決書中清楚解釋,批評外國官員無理攻擊港區國安法屬政治操作。政府發言人昨表示,對於美國國務院及歐盟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表示極度遺憾及失望,促請美國和歐盟尊重法治,不要試圖影響香港法庭行使獨立司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