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判囚18年 辯方斥法院「照搬」檢方指控
內地知名農民企業家、河北大午農牧集團創辦人孫大午(圖)等人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等8宗罪,案件昨日下午在河北保定高碑店市法院宣判。法院裁定孫大午8宗罪成立,數罪併罰,判處監禁18年,罰款311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判處其創辦的大午集團罰款、追繳、退還非法集資10億元,同案另外19名被告監禁1至12年不等。
孫大午被控涉嫌觸犯聚眾衝擊國家機關、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強迫交易、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詐騙合共9罪,其中只有詐騙未被定罪。
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微信公號消息,在經歷連續14天庭審後,高碑店市法院對大午案宣判。
據大午案法律團隊披露,法院判決孫大午8宗罪成立,數罪併罰,判處監禁18年,罰款311萬元。
大午集團罰金、追繳、退還非法集資10億餘元;孫大午長子、大午集團董事長孫萌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其餘18名被告被判處12年到1年不等刑期。
在宣判後,大午案法律團隊發聲明,稱這並不是一個正常的法律審判。
聲明表示,對高碑店市法院無視絕大部分辯護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照搬檢察院的起訴書對指控全部認定有罪感到十分失望和遺憾,懇請公眾繼續關注案件,關注中國民企的生存發展環境,關注中國的人權法治狀況。
孫大午現年67歲,河北徐水縣高林村鎮郎五莊村人。他由養雞發家,1995年出任保定市人大代表,大午集團同年成為中國500大私營企業之一。關心時事的他是內地知名「敢言企業家」。去年11月,高碑店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破壞生產經營等罪刑事拘留孫大午等人,直至今年4月被正式逮捕。孫大午及多名被告一直堅稱無罪。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