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理大外圍暴動案 設計師藏索帶波子囚45月
【明報專訊】首宗涉及前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衝突的暴動案,30歲產品設計師在紅磡跌倒後被捕,被搜出波子及索帶等物品,早前被裁定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成,法官姚勳智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出,當晚暴動並非個人行為,更不是突然發生,判監3年9個月。
被告雷爍鏗(30歲)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暴動,以及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索帶。
辯方大律師求情稱,被告朋友及家人求情信都讚被告是好好青年,孝順顧家,成績優異,「一句說話,全世界都讚佢」,被告盡早重回社會是好事,背景報告更有為被告求情,盼獲輕判。
官指百人堵路 4年半量刑
姚官判刑時稱,暴動是嚴重罪行,當晚約百名示威者聚集及堵路,甚至有人向警方擲汽油彈、磚頭及照射強光,以4年半或以上為量刑起點;惟被告並非號召或帶領角色,當晚沒嚴重傷亡,並承認大部分案情,被告無刑事定罪紀錄,考慮背景、報告及求情理由,就暴動罪判監3年9個月。
姚官續說,當晚有示威者用索帶製作路障,被告被搜出的波子及索帶明顯阻礙警方推進及執行職務,就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判監3個月,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3年9個月。
在理大以一級榮譽成績畢業的被告早前辯稱當晚只是出於對母校有感情,想到理大見證衝突和解一刻,姚官認為說法合情合理,但被告辯稱被搜出的波子及索帶是供家中貓兒玩耍及繫在窗花保護貓兒則「相當牽強」。
【案件編號:DCCC 43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