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7.21月台無差別襲擊 明言不輕判 指車廂內「男女老幼困住無得走」 形容被告如失理智
【明報專訊】前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8男子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兩人早前認罪、5人審訊後裁定罪成,4人昨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葉佐文稱,月台襲擊是本案中最嚴重屬「無差別對待」、「男女老幼困住無得走」,形容被告似喪失理智,明言不會輕判。法官稱,吳偉南當日無證據顯示被物件擊中暈倒,「可能係做鷖a事有一定報應」。其餘3被告今日求情,案件押後至7月22日判刑。
除首被告王志榮無罪外,其餘7人還押候判;4名被告昨求情,分別為工程公司東主黃英傑(49歲)、「懵良」林觀良(49歲)、「飛天南」吳偉南(58歲)、及機械技工蔡立基(40歲)。辯方早前已提交書面求情,並在庭上陳辭(見另稿)。
稱明白不歡迎有人到元朗搞事 斥「人]走仲打」
法官葉佐文稱,審訊前認罪的被告林觀良承認在大堂及月台施襲,但相比大堂,「月台襲擊係非常嚴重」,車廂內的人無法離開,稱如當初不歡迎有人到元朗站搞事,「我明白,雖未必認同,但心態可以解釋」,但「人]都走啦,仲打?基本上係無差別,男女老幼困住無得走」。葉官又稱當日雙方武器不對等,有人手持雨傘「都扑到爛驉v,形容部分市民「好有勇氣」,但「睇(影像)好令人傷心」,反問「點解可以做鑨洁H完全解釋唔到,好似完全喪失理智」。葉官強調事件嚴重,稱尊重林認罪是有「最後一絲底線」,惟將考慮判處較高刑期。
求情稱吳偉南遭物件擊暈
官反駁欠證據「可能做壞事報應」
代表吳偉南的大狀求情表示,吳當日曾被物件擊中而暈倒,快要斃命,葉官稱「但我唔見有洏捶壖\」,若真如辯方所指或會覺得吳可憐,但欠缺證據支持下,「可能係做鷖a事有一定報應」。辯方問會否是被較細小物件擊中,葉官反駁稱片段拍得很清楚,「最緊要公道,睇唔到唔可以assume(假設)有」。
不覺被告「好壞」 但與正常人有距離
斥蔡立基連同他人圍毆一人「好差」
代表蔡立基的大狀求情時一度提及蔡的背景,葉官說,「唔覺得呢度齯H好壞,麙葹曭壇I解個個失控」,認為眾被告雖然都是「正常人」,但強調「同正常人會做浀酗@定距離,唔識鴾H都打」。葉官又表示,元朗範圍大,在元朗站出現者非必然是前往被告家園附近,「唔排除有人去,但唔清唔楚都咁對待」,直斥為「無差別對待」。葉官稱,蔡沒在襲擊最嚴重的月台出現,但在樓梯連同他人圍毆一人「係好差翵ヾv,屬活躍參與者,「唔係咁容易諗到理由輕判」,但會考慮將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至於被告黃英傑,葉官稱看過背景報告後「覺得佢唔係一個壞人」,案中僅為鼓勵者、角色較輕,毋須負最大責任,但強調黃始終是不認罪受審。
【案件編號: DCCC 888/19、11 & 734/20】
(7.21襲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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