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滿港大無續約 陳文敏改任客座教授
【明報專訊】原為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現年62歲的陳文敏(圖),據悉早前合約屆滿後未有續約,港大法律學院網站顯示他現為「客座教授(adjunct professor)」。本報昨日向陳文敏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有港大法律學院中人向本報稱,陳文敏是因家庭等各項原因選擇退休,目前雖轉任客座教授,但下學年仍未有教學課程安排。該人稱,陳文敏明年未必在港,若有時間會做研究,形容其安排較靈活。
學院中人:家庭等因素退休 明年未必在港
兼任形式教學 合約條款不同
陳文敏於2018年原申請在60歲後延任5年,其後獲批續約兩年,意味其合約在今年完結。陳文敏的合約於今年7月1日到期後,《南華早報》報道他並無續約,並引述消息稱,學院決定陳以兼任形式教學,但條款、待遇等與其原本合約有所不同。
評刺警案悼念後惹抨擊
七一刺警案發生後,對於官員批評市民獻花悼念死者,甚至稱可能違法,陳文敏曾稱「獻花悼念可能違法的說法牽強」,因悼念可出於同情或對政府不滿,與宣揚恐怖主義差距很大;並明言自己不同意以暴力解決問題、暴力行為應受譴責。陳文敏的言論其後遭官員連番狙擊,保安局長鄧炳強不點名稱「希望這位法律教授夜晚能夠埜o蚅情A因為你可能令到全香港充滿血腥」;政務司長李家超亦不點名批評,稱留意到有人淡化極端行為可能帶來的破壞與傷害,「尤其是有法律背景的人」。本報連日嘗試向陳文敏詢問其回應,亦未獲回覆。
陳文敏於2002至2014年為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其後轉任公法講座教授。目前他為香港唯一名譽資深大律師。他於2015年捲入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原定出任副校長(學術及人事資源),惟時任港大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透露,有港大校委會成員以陳無博士學位、學術文章較少被搜尋為由,最終否決其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