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6.26
    星期六

可否強制員工接種疫苗 僱主盼政府發清晰指引
員工未接種遭解僱可追遣散補償

[2021.06.26] 發表
員工是否必須接種疫苗引發爭議。(加新社)

【明報專訊】有選擇不接種疫苗的員工擔心會藉此為由被僱主解僱,但現時聯邦政府未有就強制要求員工接種疫苗發出任何指引,有專門處理勞工權益律師(workplace lawyer)收到大量僱主查詢,因此希望聯邦或省政府能夠推出更清晰的指引。

根據加拿大2000年一直沿用至今的《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並未有就強制接種疫苗作出任何說明,不過如果員工被僱主藉此為由而被解僱,根據條約,員工可向僱主追討遣散費(severance pay) 及解僱補償金(termination pay)。不過有專門處理勞工權益律師麥克萊恩(Paul MacLean)提醒員工,僱主可以藉此為由與勞工中止合約,但僱主需要向員工證明接種疫苗是否對工作場所的運作有必要性,從而再考慮是否提出索賠。

麥克萊恩(Paul MacLean)亦指出如果員工因身體狀況未能接種疫苗,僱主有權為員工重新安排工作,例如﹕准許員工在家工作或要求個別員工在工作期間戴PPE口罩,但如果員工只是以個人理由拒絕接種疫苗,就會增加其他在同一工作場所員工的感染風險。

有員工認為向僱主透露自己是否已接種疫苗亦會觸犯個人私隱問題,不過勞工權益律師斯克林肖 (Kirsten Hume Scrimshaw)則表示,員工需要自行評估個人私隱的定義,但根據健康與安全法(Helath and Safety Law) 員工需要保障工作場所及公眾的安全。她強調﹕僱主需要評估風險,例如員工與顧客有哪一類型的接觸?如果顧客向員工詢問疫苗接種情況去評估工作場所健康和安全時,僱主有權在現有私隱條例下保障員工的個人私隱。

目前省府及聯邦政府都未有推出任何強制員工接種疫苗措施,不過有勞動法律師(Employment lawyer) 指出這項要求要視乎工作場所的性質,亦呼籲僱主應該提供誘因,鼓勵員工接種,而非推行強制措施。

勞動及就業法律師羅斯(Mclennan Ross)指出,如果屬於高風險行業,例如,長期護理院就可以推出強制措施,否則僱主沒有足夠理由說服員工接種。不過目前長期護理院只有鼓勵員工接種疫苗,沒有推出過任何強制措施。如果員工因身體狀況或個人原因未能接種,就需要參與一個教育課程了解疫苗的好處及風險。

加拿大就業律師事務所Stewart McKelvey的合伙人沙利文(Chad Sullivan)表示,他們建議客戶,如果就落實強制員工接種疫苗措施,他們的政策應該要根據人權法的指引為拒絕接種疫苗的人提供替代選擇。他亦表示,員工有權拒絕向僱主透露自己有否接種疫苗,因為這些資料屬於個人健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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