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開警車釀意外 精神病患免刑責
【明報專訊】一精神病男子於2019年10月,大鬧機場後被警員送到列治文醫院,但翌日他嘗試擅自離開醫院時,竟駛走了一部警車,警方在展開追捕期間,他迎頭撞向一汽車而致對方司機重傷。法庭現判被告因精神病患而不需負上刑事責任。
阿博斯福男子法里(Muhammad Farid)被控3項刑事罪名,而他亦曾於庭上承認自己曾做過那些行為,但他需否負刑責在於事發時他是否病發和未能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是錯。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指,卑詩最高法院女法官昨日指,要結論被告在事發時患有精神病而致他不能夠明白其行為是有錯,她對此沒有困難。
案情指,逃離醫院及撞車事件在2019年在10月7日發生,但在此之前數個月,法里自與妻子分開後精神健康變差,期間發生過數次驚動警察的事故,就在醫院事故發生前一天,他跑到溫哥華機場。他開車抵達機場後,先將他的車子泊在路旁,然後將車匙拋到車底,他再走入機場大樓內,在沒有護照和機票下嘗試上飛機。
當機場職員和騎警接近他時,他變得激動和將身上衣服除下來,只留下內衣,又嘗試通過保安檢查站。最後,警方按《精神健康法》將他帶走和送他到列治文醫院。不過,他認為醫院內一護士,即使他不是糖尿病患者,但也給他打有關糖尿病的針,他又認為自己會死去,而他死亡一事會被遮瞞。
在第二天,法里於其病房不停踱步和離開醫院,期間騎警被召到場。法里後來走到醫院外附近一屋苑,警員嘗試制伏他時,他拿起和擲了一椅子,然後跳過圍欄跑向一部引擎仍開着的警車。法里跳上車後開車離去,警員曾嘗試阻止他,而法里被噴胡椒噴霧後以高速駛離現場。報道提到,警方從對講機曾聽到他當時曾說過的一些話,「我只是想回家。我是一個自由的人,為何你們嘗試綁架我?我是在自衛。」
不久後,他撞及數部車輛,然後再迎頭撞向另一部聽到警車響警號而停在路邊的汽車。
該汽車的女司機被撞後,頸部、背部和胸口受傷,左右兩邊的胸骨都有骨折,肺部被刺穿,她的腿部亦骨折。事後情緒嚴重受影響和害怕再被撞。
凡因為精神健康而不需負刑責的被告,個案會由卑詩審核局(BC Review Board)處理,審核局會監督被告的治療。法里需在45天內出席審核局的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