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半個維園大官地閒置26年 最少33綜合發展區用地未發展 「凍結」10萬單位
【明報專訊】本港土地供應緊絀,政府上月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3幅私人土地用作興建資助房屋,而現時本港多幅規劃作「綜合發展區(CDA)」用途的土地,卻閒置多年。規劃署最新完成檢視本港117幅、總面積近600公頃的CDA土地,建議重新檢討的12幅,全部均閒置10年或以上,其中3幅閒置達26年,包括屯門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的9公頃政府用地(約半個維園面積)及兩幅元朗牛潭尾私人土地。有議員批評政府土地閒置26年不發展是「離譜」,又稱不少CDA土地業權分散,申請及審批流程繁複,導致土地「曬太陽」多年,促政府檢討政策。
規劃署倡重檢12同類CDA地 全部閒置10年或以上
城規會回覆稱,一般情G下批給CDA的展開發展期限為4年,申請人可申請延長,但累積的總延長期不得超過核准發展計劃原來的展開發展期限,若申請人未能在訂定期限內展開發展,有關規劃許可便告失效。
政府1976年起推行綜合發展區政策,目的是鼓勵私人業主透過整合零散土地重新規劃。當有關土地劃作CDA後,發展商需統一設計及發展,並向城規會提交總綱發展藍圖等;當城規會審批後,若申請人要再作修改,須重新申請。
規劃署每兩年檢討已劃作CDA三年或以上的土地,今年最新完成的檢討涉及117幅CDA土地,59幅位處新界,58幅位處市區,面積分別約443公頃及142公頃。撇除已完成發展及正展開工程的項目,本報初步統計發現,最少33幅CDA仍未發展,涉及面積達210多公頃,若以每公頃可建500個單位推算,估計凍結單位數目逾10萬伙。
規劃署:屯門海水化淡廠官地可建屋
規劃署在文件建議重新檢討12幅CDA土地的規劃用途、範圍及發展密度(見表)。這12幅地均閒置最少10年,其中3幅閒置26年,包括屯門樂安排前海水化淡廠的9公頃官地,該處部分土地現用作跳蚤市場。規劃署稱該地為「熟地」,且面積大,相信可為住宅帶來一定供應,但需改善該區基建及交通。
另外兩幅閒置26年、由多個業權持有的CDA土地均位於牛潭尾,面積19.7及9.6公頃。規劃署稱,過去有發展商提出發展兩地作商住項目及低密度洋房,但最終撤銷申請,隨茯F府已邀請港鐵詳細規劃北環線,該處為北環線途徑位置,料發展潛力大增。
謝偉銓籲縮CDA範圍 容分批發展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認為,政府設立CDA原意是好,但實際執行卻極困難,包括不少CDA業權分散,業主不易集齊業權,且業主之間或因利益、風險攤分、設計等未達共識而擱置發展;即使有共識,亦因審批流程繁複,或發展商因社會變化重新修改圖則等因素,導致項目拖延。
謝又批評政府閒置屯門樂安排用地26年不發展是「離譜」,建議政府在目前土地短缺下,全盤檢視綜合發展區政策,包括減少CDA範圍,並容許業主分階段發展及加快審批,以盡快提供住宅。
本研社:土儲被低估 合理化明日大嶼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CDA政策源於政府盲目相信發展商能夠有效整合業權,導致不少土地閒置多年,又認為CDA的制訂是偏幫大發展商,最終導致在CDA範圍內的小型土地亦難單獨發展。他又說,政府閒置用地未有計及撥作臨時用途的土地,包括屯門樂安排用地,認為政府低估土地儲備,以合理化未來可能發展郊野公園及「明日大嶼」計劃。
明報記者
(土地待用系列?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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