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增國安審查 業界促交代禁區 未獲核准 鮮浪潮反修例背景親情片撤映
【明報專訊】政府因應《港區國安法》實施,昨日刊憲生效修訂《電影檢查條例》中對檢查員的指引,訂明檢查員應留意影片對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損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所作的描繪、刻劃或表現,若影片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應得出不宜上映的結論。同日,第15屆鮮浪潮國際短片節其中一部以反修例運動為背景的短片《執屋》,因未獲發證明書而須取消放映,該片導演稱當局無交代原因,而電影內容關於親情,與政治無關,認為不知「紅線」在哪,影響創作自由。另有業界關注有關準則,促當局盡快交代。有學者稱條文內容模糊,檢查員按政治形勢無限詮釋,往往因寧嚴勿鬆而引致過度審查。
電檢員指引4修訂 紀錄片「更審慎」
今次主要修訂有4項(見表),包括檢查員應小心留意影片中對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損害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所作的「描繪、刻劃或表現」,及可被視作認同、支持或煽動該等行為或活動的內容。當考慮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時,檢查員應顧及其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或活動的職責,及香港居民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共同義務。
修訂提到,鑑於維護國家安全及有效防範或制止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至為重要,檢查員可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如上映影片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或如該影片含有條例所提述的事項,而整部影片及對觀眾的影響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害維護國家安全,檢查員應得出影片不宜上映的結論。
經修訂的《有關電影檢查的檢查員指引》亦提到,若影片聲稱是紀錄片,或報道、重演與香港的情G有密切關係的真實事件,檢查員須更加審慎,因為本地觀眾相當可能對影片內容有較強烈感受,可能相信和接受影片全部內容,檢查員應仔細檢查影片是否包含偏頗、未核實、虛假或誤導的敘述或評論,和有多大可能導致觀眾模仿描繪的犯罪或暴力行為。
《執屋》導演:不知紅線在哪
第15屆鮮浪潮國際短片節昨開幕,大會公布其中一部短片《執屋》,因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電影報刊辦)未在放映前發出「核准證明書」或「拒絕核准證明書」,明日起5場放映取消。《執屋》導演莫坤菱稱,大會早於4月將20條本港競賽短片送檢,其餘均獲發核准證明書,她對自己的短片至今未獲發證明書感無奈,稱處方無交代原因,亦不知該片是否不獲批。
莫坤菱今次是首次執導,她說該片屬劇情片,有演員及團隊的付出,作為創作者當然希望作品面世,又稱短片內容是以反修例運動為引子,講述「藍絲」媽媽與被捕兒子之間的親情,與政治無關,「抑或是不可以提起反修例運動呢?」對於政府昨日修訂指引,她說不知「紅線」在哪,影響創作自由。
電影報刊辦回覆稱正處理《執屋》的電檢工作,而經修訂的檢查員指引昨日生效,適用於所有未完成檢查的影片。
學者:寧嚴勿鬆 致過度審查
浸會大電影學院副教授吳國坤表示,今次修訂無諮詢公眾,且條文模糊,由檢查員按政治形勢無限詮釋,往往因寧嚴勿鬆而造成過度審查。他說若電影提及省港旗兵來港犯案、中港婚姻釀倫理悲劇、廉署調查國企涉貪,會否被指貶損內地人形象及分裂國家,電影人無法掌握「紅線」,無形中限制創作自由。
馬逢國:修訂不知情 促舉例說明
電影人:炸建築情節是否危國安?
電影人田啟文認為修訂指引空泛,由檢查員判定有可能涉及主觀,「審查員都是人,每個心看事物準則有不同,會有偏差」。他舉例電影主角說被國家迫害,後段確診精神病,該片會否因前段劇情而被指危害國安。他說不少業界昨來電表達疑問,正蒐集意見,盼約見當局了解新準則、會否列明電影因何內容犯禁、是否設上訴機制。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稱,事前對修訂指引不知情,他認為政府部門要清晰解釋,甚至引用案例,告訴業界「例如出現哪些情節就有問題」,令業界不會誤墮法網。資深電影人莊澄希望當局短期內作解說,釐清怎樣的電影情節才算危害國家安全,讓業界不用冒險,直至電影被禁上映才蒙受損失。他疑問若警匪片中炸珓媬v物、講香港有恐怖分子,會否又被指危害國安,「要大家估,就不太健康」。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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