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5人否認暴動
【明報專訊】前年11月理大衝突事件,大批示威者在理大附近與警方爆發衝突,事後200多人被控暴動罪。其中5人昨否認一項暴動罪而受審。控方案情指,當日大量人士在佐敦加士居道和佐敦道交界聚集,警員到場作多次警告,及後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但人群仍未散去,繼續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磚塊,警方曾數度撤退。
控方指示威者擲大量汽油彈
5名被告依次為廚師郭俊明(23歲)、無業羅煒棟(31歲)、教師姚俊暉(34歲)、無報稱職業丁培基(26歲)、侍應蔡潤庭(24歲),同被控一項參與暴動罪名;郭及姚另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郭藏有37條膠索帶、姚則藏有7包膠索帶及1把剪刀。
控方開案陳辭指,前年11月17日理大遭佔據,主要道路連接亦被切斷。翌日晚上8時大批穿黑衣及戴防護裝備人士在理大附近干犯擲汽油彈、縱火、掘磚堵路等暴力行為,其間亦有大批人於加士居道和佐敦道間聚集,警員一度施放催淚彈和橡膠子彈驅散,但群眾繼續投擲汽油彈和磚塊,警員因此曾數度撤退。
晚上10時警方掃蕩,5名被告及其他人士分別被截停及拘捕,其中次被告向警員稱自己正為需要人士提供急救服務。
同時警員在附近檢獲一個紙皮箱,內有19支燃燒彈等;另首被告所戴的手套事後經化驗後驗出上有高度易燃溶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056/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