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維園禁燭海 人未喑光未泯 三隧設障 截查拉人 支聯斥警過火:令港更似內地
【明報專訊】昨日是六四事件32周年,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下首個「六四」。警方昨清晨拘捕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及後首次引用《公安條例》封鎖維園,提醒市民勿參與集結,否則須負刑責;至下午,3條過海隧道設路障,截查往港島車輛。警方亦於維園一帶截查黑衣者,但無阻市民晚上到維園外聚集,多人點燃燭光,試圖照亮維園,有市民則在銅鑼灣一帶亮起手機燈「遊行」,往年在維園的燭光,在警方封禁下,散落多區多處。支聯會秘書蔡耀昌斥警方部署離譜、「過晒火位」,質疑大規模舉措是恫嚇市民勿到維園悼念,執法滲入政治考慮,「令香港與內地愈來愈相似」。
警拘4男2女 票控12人違防疫
警方上周以疫情為由,禁止支聯會在維園舉行六四集會,上訴委員會維持警方決定。除了維園及銅鑼灣,昨日於尖沙嘴、旺角、沙田、天水圍、荃灣等區都有巿民點起蠟燭等悼念六四。警方表示,截至晚上10時,各區至少4男2女被捕,介乎20至75歲,涉嫌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普通襲擊、刑事疰a、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另至少12人涉干犯《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章)相關罪行被票控。
昨日清晨,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遭警方以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拘捕,至深夜仍被扣留;她早前在社交媒體表示,「仍會去守這已有32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
警引公安例封維園:基於公共安全
至下午,警方在銅鑼灣至天后一帶佈防,維園6個足球場、籃球場、中央草坪及相關出入口下午2時被鐵馬圍封。警員架起多幅藍底黃字公告,說明根據《公安條例》第17(4)條封閉場地,阻止已被禁止的公眾集會,警告任何人未經准許進入或逗留,或會被檢控。現場持續響起相關廣播。
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廖珈奇表示,情報顯示有人漠視警方反對,在社交平台宣傳、鼓吹、煽動他人參與已被禁止的集結,警方有理由相信會有人不理會警方反對前往原定集會地點,故基於公共安全秩序等因素引用《公安條例》作出封閉措施;又說若情G惡劣,警方可將封閉範圍擴大,並稱如有人進入或逗留,「警方有權使用適當方法甚至武力,將他從該地方移除」。保安局隨後發聲明警告任何人不得進入維園封閉範圍,否則違法,最高可監禁12個月。
下午3時許,警方於紅隧、西隧及東隧九龍往港島方向架設大模路障截查車輛,現場一度非常阻塞;從網上圖片可見,警方水炮車曾由西隧開往港島。本報向警方查詢設路障是否與維園集會有關,警方回覆稱會不時因應各區實際情G適當調配,以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惟部署屬行動細節,不會公開。
銅鑼灣「遊行」有人喊「光時」
入夜後,維園封閉範圍外有過百市民聚集,警方不時截查穿黑衣者,並以攝影機記錄身分。不過,仍有不少市民無懼封鎖線或拘捕,有人身穿「平反六四」T恤欲入維園悼念;也有人在維園入口位置燃起蠟燭指向維園球場,不少人也在外圍亮起手機燈光。
至近晚上8時、即支聯會每年燭光集會開始時間,警員突舉起藍旗及黃旗,驅散在場市民至維園外天橋。未能進入維園的市民散落銅鑼灣記利佐治街一帶,部分舉起手機燈光「遊行」,其間有人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警方先後舉起黃旗及紫旗,警告在場有人或違反港區國安法。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則於旺角擺街站期間被捕。
對於警方首次封鎖維園並大規模佈防,蔡耀昌形容警方部署非常誇張,質疑「是否想製造效果,令市民不單止不能夠(在維園悼念),甚至不敢出來悼念六四呢?」他認為政府有責任交代,又說警方執法若滲入不恰當的政治目的,會影響港人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蔡耀昌表示,內地政府多年來以各種方式禁制甚至拘捕公開談論六四的人,香港過去不曾如此,「但現在國安法的實施,政府愈來愈強調『國家安全、中央全面管治權』,就算不是說明用國安法,執法上愈來愈滲入政治考慮,令香港與內地愈來愈相似」。
明報記者
(32周年 六四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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