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騙8萬聚餐費囚7月
【明報專訊】中原地產一名前代理藉看似由酒家發出的假收據,詐騙公司共逾8.1萬元聚餐費,被廉政公署起訴6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他早前經審訊後全部罪成。裁判官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形容,本案罪行性質嚴重,被告多次用單據欺騙僱主,判入獄7個月。
開6酒樓假單 官:多次欺騙罪行嚴重
被告黃冠瑋(50歲)案發時為中原地產小組主管,案情稱他於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向中原地產提交兩份要求發還與客人聚餐或建立團隊精神活動的開支申請,當中包括6張看來由4間酒家發出的手寫假收據,涉款逾8.1萬元。
辯方求情稱,被告孝順盡責,盡忠職守,妻子和子女均稱他是好爸爸和好丈夫,定罪與其性格不一致,冀法庭輕判。另外,控方要求法庭頒下「復還財產令」,要求被告償還涉案款項予中原地產,惟辯方稱被告已宣布破產,無力償還,裁判官遂押後至6月17日再處理償還款項一事。
【案件編號:WKCC30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