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基金追龔如心遺產管理人4億 官剔除申索 斥指控無證據
【明報專訊】華懋慈善基金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指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違反責任,挪用管理費支付中間人報酬,要求法庭撤銷基金過往支付管理人逾4.3億元的管理費,以及交代過往的工作詳情。時任遺產管理人,以及被指控為中間人的一方昨日向法庭申請剔除申索,批評基金會的指控缺乏實質證據。法官最終批准有關申請,下令基金會支付彌償訟費,同時批評基金會的代表律師缺乏證據下,作出性質嚴重的指控,質疑做法違反律師專業守則,考慮轉介律師會跟進。
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和劉子邦。首3名被告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曾獲委任為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過去7年從遺產收取4.31億元管理費。第4被告為澳門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前合伙人。
基金指控有「^底協議」 挪用管理費
基金會早前質疑,基金會時任主席龔仁心認識劉子邦後,與劉達成「^底協議」,即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成為龔如心的遺產管理人後,龔仁心只需直接與劉交涉,劉會確保羅兵咸永道遵從基金會指示。基金會又質疑,羅兵咸永道以通脹等藉口,挪用10%的遺產管理費,用作支付劉的報酬。
代表所有被告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昨向法庭申請剔除申索。他形容羅兵咸永道作為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一,本案指控本身存在固有不可能(inherent improbability),又形容公司故意推高管理費做法屬天真的商業決定(commercially naive),做法不合邏輯,批評基金會指控嚴重,卻缺乏實質證據。
代表基金會的資深大律師文本立表示,羅兵咸永道於2011年10月與劉子邦簽訂顧問合約,劉於2012至2015年間亦多次與羅兵咸永道開會,認為正式聆訊應探討他們當時開會商討的議題和內容。法官林雲浩質疑上述情G與被告挪用遺產管理費的指控有何關聯,形容基金會的指控涉及不誠實行為,甚至可構成刑事罪行。
官質疑基金會律師「憑幻想」違守則
林官最終批准被告一方申請,剔除本案的申索,並下令基金會支付彌償訟費。林官稱,基金會的代表律師缺乏證據下作出性質嚴重的指控,批評律師不應單憑幻想便向法庭作出有關指控,質疑做法違反律師專業守則,考慮轉介律師會跟進。
【案件編號:HCCL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