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熱水淋子女囚兩年半 官斥惡毒 有虐兒前科 求情不提子女創傷官批無悔意
【明報專訊】育有兩子女的37歲母親,去年2月疑不滿7歲兒子吃飯慢,用熱水濺傷兒子的頭和面;兩日後她與丈夫通電話爭吵時再倒熱水,子女見狀即躲進房間,惟她破門而入並將一杯熱水置於10 歲女兒頭上,透過視像直播威脅丈夫,致女兒頭頂燙傷,隨後兒子逃跑亦遭從後潑熱水致背部二級燒傷。法官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時讀出被告精神報告透露,被告有虐兒前科,斥責她的行為「非常惡毒」,令子女驚恐,判處她監禁兩年半。被告聞判失聲哭泣。
被告早前承認各一項普通襲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有意圖而企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名。兩名事主分別為患有過度活躍及自閉症的7歲兒子X,及患有讀寫障礙的10歲女兒Y。按學校社工給法庭的信件透露,事發後X及Y因母親不在身旁而感迷失,Y現時只會向玩偶談心,X則迷上玩電子遊戲。
2015年起社工跟進 曾咬傷子女
法官勞潔儀判刑時斥被告無悔意,其親筆求情信對本案為子女帶來的創傷隻字不提。另被告的精神科報告顯示,自2015年起,被告一家已有社工跟進,社工曾見過被告大聲指罵子女,又曾在2016年咬傷其中一名子女;另有一次是學校發現X面上有傷,學校隨即要求社工與被告會面,而被告解釋只因X錯用過熱的水}涼燙傷,她替X用凍水在傷口上摩擦才致脫皮。
官不接納被告抑鬱 重犯風險中等
此外,兩童創傷報告顯示,當被告生活受挫時,便會用不恰當的方式對待子女,但兩童均不願多談本案,只給予被告正面評價,更稱母親從不生氣。勞官另引述Y的醫療報告稱,Y在2017年亦因被虐而被頒兒童保護令,及於2019年懷疑被虐(見另稿)。
勞官指出,被告在不同報告中就本案說出不同版本,與她承認的案情有出入,不會接納精神科報告聲稱被告患有適應障礙、抑鬱及焦慮,建議接受精神治療。勞官認為,被告心理正常。至於被告的心理報告透露,她有中等風險重犯,形容她固執及有強迫症,而在談到本案時態度迴避,只提及自己對家庭的貢獻及壓力,並認為自己教子有方。
勞官認為,向他人頭頂淋熱水本已是「非常惡毒」的做法,更何G是對自己的子女,而本案在兩童眼中「最安全的天堂」家中發生,被告將不滿發泄孩子身上,必會令他們恐懼萬分。勞官又稱,被告在犯案前有時間冷靜,又在兩次淋傷X後先後取笑他是「鍾無艷」及威脅用熱水}傷口,故不接納被告是一時衝動,亦認為她無悔意,故判處被告監禁兩年半。
【案件編號:DCCC7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