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人物】為狗求職半生 大狀公餘練犬圓夢
【明報專訊】瑪蓮萊犬Marshal咬蚨聹y從遠處游過來,「leave!」一聲令下,Marshal即交出網球,「Good boy(好孩子)」讚賞聲不絕,這是70歲大律師林漢環的日常。林漢環一生離不開動物,年輕時想入英軍動物支援隊不果,之後攻讀法律系,畢業卻不立即考試執業,而是跑去考警察以加入警犬隊,考不上也不放棄,寧願返英國到馬房工作,直至40多歲才穿起律師袍,但仍然人狗情未了,在公餘時間擔任警犬訓練顧問,也總算圓了願。
林漢環說,樂見政府最近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相信法例會「愈來愈完善」,能提高阻嚇力。所謂「七十從心所欲」,他盼望餘生順從自己最想做的事,教育公眾保護動物,推動「Animal-oriented(動物友善)環境」,「希望做到80歲」,死而無憾。明報記者 丘萃瑩
林漢環是執業大律師,但當大狀不是他的兒時夢想職業,動物才令他朝思暮想。他小學十餘歲與警犬結緣,經常跑上山頂觀察一隻單眼警犬,課餘活動就到公園與狗玩樂。他在中學時期迎來人生轉捩點,在住所附近認識一名訓犬員,對方向他傳授教狗技巧,從此開展訓練犬隻生涯。他年約16歲以市民身分帶同愛犬參加警犬服從比賽,並獲初級組第三名,令他萌生加入英軍動物支援組的念頭。
畢業先考警犬隊不果 赴英馬房工作
為了追夢,他在1967年赴英擬參軍,可惜身形瘦削落選,留英繼續學業,1983年在法律系畢業,但未有報考執業試,同年返港投考警察欲加入警犬隊亦告失敗。數年後,他重返英國,寧願到馬房工作也不考律師執業試,「後來諗通驉v,認為自己適合做刑事案,1993年終正式成為大律師,當年他40多歲,已是不惑之年。
任警犬訓練顧問 同意引入瑪蓮萊
成了大律師,林漢環仍不忘用公餘時間擔任警犬訓練顧問,曾就警犬隊引入瑪蓮萊犬品種提出意見。他不諱言自己只愛德國牧羊狗(德國狼狗),當時與其他顧問談通宵,因為瑪蓮萊犬工作年期較長,身體十分強壯,他終同意引入該品種。至於警犬未來發展,他透露警方打算引入東歐狼狗品種,其體型較大,有「terrifying effect(阻嚇力)」。
被問及有否擔任過虐畜案控方大狀,他說因為他是愛動物之人,容易被辯方質疑他有偏見,故至今沒有做過相關案件的控方大狀。
樂見法例改善 餘生盼教育公眾愛動物
立法會上周一(19日)開會討論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新進展,政府建議加入動物主人「謹慎責任」、禁止剪耳等不必要手術等,甚至可授權法院永久取消被定罪者飼養動物的資格。自言是「動物癡」的林漢環說,樂見法例愈來愈完善,但作為大狀,他說「沒有法例是100%圓滿」,認為民間教育更重要,指香港市民不是從小與動物一起生活,部分成人連溫馴動物也害怕,這會在孩子心中潛移默化,影響人與動物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