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選民登記冊保安惹關注 議員稱曾遺失選民資料 鄧忍光:儲雲端保安嚴
【明報專訊】政府早前表示,今年開始選舉會用電子選民登記冊,以電子派票取代以往用紙本選民登記冊。多位議員昨日在立法會修改選舉制度的法案委員會上,提到政府試過遺失選民登記冊及載有全港選民資料的電腦,關心日後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的保安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指,不會在票站有實體機器儲存選民資料,選民投票紀錄是儲存在政府的中央雲端電子平台,強調保安非常嚴密。此外,修例包括任何人在無合法權限下取覽登記冊電子文本屬犯法,可處監禁兩年。
無合法權限取覽登記冊 可囚2年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接受查詢時表示,政府要做很多資訊保安的安排,包括要留意派票機有否「中毒」,網絡保安如票站wifi有否被入侵,VPN加密到雲端是否安全等。他指,政府的雲端保安嚴密,暫未聽聞試過有洩密。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指出,年前討論遺失載有選民資料的電腦,議員已關注有否連接互聯網,他認為修例條文要寫清楚何謂儲存正式登記冊的「電子平台」。鄧忍光回應稱,選管會將因應科技進步發展電子選民登記冊,故「電子平台」的定義不會寫得太窄,政府的資訊科技辦公室將使用政府雲端平台,強調保安非常嚴密,而票站有關的機器與電子平台以互聯網聯繫,將選民投票紀錄儲存在中央雲端。他稱,不會在票站有實體機器儲存選民資料,「現場唔見鰴△o票機,當中唔會有選民資料」。
政府稱電子登記冊內容與現時實體內容一致
工聯會麥美娟問到,電子選民登記冊載有甚麼資料,她認為愈少選民資料愈好。政制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江嘉敏回應稱,電子登記冊內容與現時實體登記冊的內容一致,包括選民姓名、身份證號碼,選民所屬的選區或界別。
另外,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問到,任何人在無合法權限下取覽電子選民登記冊會犯法,若資料經互聯網公開,而另一人不知這是選民資料而閱覽到是否也犯法。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施俊輝回應指,罪行元素的重點是在於取覽資訊的動作,所有刑事罪行都要有犯罪意圖,接觸資訊但不知道是選民登記冊上的資料,沒有取覽的意圖不會犯法。
麥美娟促請政府提出修正案,訂明選委會參選人要表明自己是否擁有BNO或其他國籍,以及取消候選人於投票日前去世或被DQ,選舉即中止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