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押後3月待查 辯方反對斥濫用程序
【明報專訊】控方昨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3個月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遭辯方多名大律師反對,質疑控方未完成調查便強行將被告帶上庭,屬濫用程序、令人費解。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辭後,聆訊至凌晨1時未完。
副刑檢專員楊美琪首就國安案出庭
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律政司由專責公眾活動、示威及國安法案件的特別職務組主管、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代表,楊亦是首次就國安法案件代表律政司出庭。
眾被告的律師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梁家傑、許紹鼎和潘熙,以及大律師張耀良、查錫我、馬維騉和黃瑞紅等。本身為執業大律師的劉偉聰則沒有律師代表,自行在庭上陳辭。
辯方批邊要提早報到 邊要求時間調查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包括破解手機、電腦和硬碟等電子器材,以及調查資金流向。多名辯方大律師反對申請,表示部分被告可即場答辯,批評警方要求被告提早向警署報到,卻向法庭要求3個月時間做更多準備工作,情G不合邏輯,「點解唔做完調查先將被告帶上庭?趕咩洬O?趕住兩會呀?」
辯方又表示,根據過往經驗,相關調查工作需時甚久,「極度懷疑」警方能否及時完成調查,惟國安法的保釋考慮出現根本改變,籲法庭平衡控辯雙方利益,亦應從有利被告的角度考慮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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