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遊行襲警案 把風兩男改判10月重回監獄
【明報專訊】2020年元旦民陣發起遊行被腰斬後,一名便衣警在旺角尾隨示威者欲拍照,之後被多人圍毆,致頭顱出血。涉案兩名負責把風的男子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各判囚3個月。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昨批准覆核申請,將量刑起點大幅提高至12個月,經酌情扣減,改判兩被告各監禁10個月。兩人原本服刑完畢,現須重返監獄。
原囚3月 律政司覆核刑期
侍應李炳希(22歲)及經理利子(25歲)被控於去年1月1日,在旺角山東街及通菜街交界襲擊警員何思駿,原審裁判官林子勤下令判囚3個月。控方代表、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昨表示,當晚有人向便衣警拳打腳踢,兩被告為施襲者把風,屬共同參與非法集結;雖然兩人沒被控非法集結,但參考黃之鋒2014年的非法集結案,3個月監禁不足以反映刑責。
官:到上訴庭就話非法集結
控方:考慮各因素決定罪名
法官潘兆初聽畢反問:「控方最初無控告兩人非法集結,到上訴庭就話有非法集結,點可能係咁?」控方解釋,反修例相關的案件甚多,為加快處理,律政司考慮不同因素決定檢控罪名。法官彭偉昌提到,比起現場情G,上訴庭希望全盤考慮當時的社會環境,「黑衣人係咩一回事,個個都知!」稱被告恃人多勢眾破壞秩序,屬加刑因素。
代表兩被告的大律師藍凱欣稱,兩人欠缺法律知識,才倉卒決定為友人把風,又表示無直接證據顯示本案與示威有關,惟彭官明言不需要直接證據,當日遊行「由港島到旺角都有廣泛報道,魒C個人記憶當中」。
此外,前年11月10日,倉務員曾鏡光(48歲)涉在屯門推開兩名上前截查的警員,早前被裁定拒捕罪成,判囚4星期,昨於高院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方表示,呈堂影片可證被告或無指罵警方,惟律政司表示被告在警方面前「衝紅燈」並不合理,認為他確有指罵警方才會被捕。法官駁回所有上訴,擇日頒下理由,被告須即時服刑。
【案件編號:CAAR14、HCMA279/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