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編輯自主 港台違規是否不能批評
【明報專訊】政府前日公布香港電台的管治及管理檢討報告,批評港台以口頭方式處理棘手、有爭議、敏感編輯事宜的上報及必須上報機制。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昨日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否認港台員工日後要「層層上報」,又稱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為嚴重違規的個案多涉及節目製作,反問「時間效率是否唯一考慮因素」,認為若節目「出事」,影響遠高於「貪一時之快」。
製節目要「入紙」? 邱:說法極端
邱騰華昨在節目中說,港台要作政府喉舌的說法不合適,因《香港電台約章》(約章)給予港台編輯自主,可批評時政,包括政府施政,「但是否有編輯自主,(港台)做錯、違規都不能批評?」他又說不會修改約章,但港台須做到履行約章。
對於檢討報告提到「敏感」的編輯事宜應上報,邱騰華否認是以政治角度界定。被問到日後製作節目前是否要「入紙申請」,他形容「說法有點極端」。他說有意見認為檢討報告要求港台員工日後要「層層上報」,又引述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守則》指出,應是事態愈嚴重、爭議愈高的事,「便上報更高的管理層」。他稱該守則已否定層層上報說法,認為遇到爭議應盡早上報「是危機處理」。
稱編審節目出事 同影響港台公眾
他表示,新聞節目需即時播出,「當然不可審議」,但稱過往通訊局裁定為嚴重違規的個案,很多是有策劃及應做編審工作的節目,反問「時間效率是否唯一考慮因素」。他說港台應「正本歸源」,若節目「出事」,對港台、公眾同有影響,遠高於「貪一時之快、效率」。
檢討報告指,港台應聘用獨立評審員推行編輯檢討制度,商經局常任秘書長梁卓文稱只是建議,強調不是藉此介入港台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