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律政司以陪審員及家人安危為由 首宗國安案將不設陪審團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遭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據知律政司已提出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訊。外媒報道指原因與關注陪審員及其家人安危有關;有法律界人士質疑這並非好理由,認為當局有其他方式保障,並稱可預計日後亦會動輒以國安法之名不設陪審團。
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方向;案件自去年7月提堂後,唐還押至今。法新社昨報道,律政司一方在2月初通知辯方法律團隊,以陪審員及其家人安危為由不設陪審團。本報亦獲悉,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法官審訊,至於案件是否公開審訊則仍未知。
由3法官審訊 未知是否公開審
法新社曾詢問律政司及司法機構回應,前者以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為由拒絕評論,後者均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國安法下3理由可不設陪審
一般而言,高院原訟庭刑事案件均會由法官連同7人或9人組成的陪審團,進行公開審訊;惟港區國安法第46條列明,律政司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案件具涉外因素或者保障陪審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為由,發出證書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G下審理;在此情G下,高院便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認為,外國亦會設機制保護陪審團安危,舉例法庭一向不准公開陪審員身分、如有憂慮亦可以屏風等措施保障。他認為難言由3名法官審訊會不公正,但認為可預計當局日後會隨時使用有關條文,在國安法案件上不設陪審團。
法界質疑非好理由 憂日後動輒不設陪審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主席梁家傑稱,陪審團最初的設計是為了避免政權「大石砸死蟹」、政治逼害異見者。他強調看不到為何唐英傑會令陪審員生命受威脅,並憂慮如國安法下不准保釋、不設陪審團等條文持續運用,要挽回香港法治精神在自由世界的公信力會愈來愈難。
無關眾籌 「傑斯」控4罪涉節目言論
另外,網台主持「傑斯」(原名尹耀昇)去年被警方以洗黑錢和「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被捕後,前日再以涉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捕,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在庭上指出,傑斯前晚要求入院,仍在東區醫院留醫,昨日未能出庭。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1日,或被告出院的更早時間再訊,其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據了解,今次的控罪與被告發起的眾籌計劃無關,控方主要針對傑斯在節目中發表的言論。4項控罪均針對他在網上節目主持、演講的行為,分別指他在去年8月8日、15日、9月5日及10月10日,在網上節目主持及演講,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國及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
【案件編號:WKCC534/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