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公眾席稱被告患精神病 珒靻K幕門案押後判刑
【明報專訊】兩名青年去年10月8日進入已關閉的將軍澳港鐵站,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致港鐵事後要用261萬元維修。兩人早前承認入屋犯法罪,原定昨日在區院判刑,惟首被告的父親在庭上向法官稱,兒子自中學起患精神病,一直有覆診和服藥,之前因兒子不想被標籤為精神病者,才沒透露其病G。法官練錦鴻決定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兩人續須還押。
兩名被告為任職侍應的盧智聰(21歲)及無業的林俊(24歲)。盧智聰開庭時表示,他已解僱代表他的大律師,並轉聘新律師,但律師不在港,要求押後並申請法援,但練官拒絕其申請。
官:點解當初唔同律師講?
父:子不想被標籤
盧的父親之後在公眾席上舉手發言,稱兒子中學時曾獨自在空無一人的操場自言自語,之後一直在聯合醫院接受精神科治療,需定時服藥。案發當天他和妻子發現兒子未有服藥,相信他受此影響才犯案。
練官問盧父「點解當初唔同律師講?」,盧父回應說因兒子不想被標籤有精神病,所以一直沒透露。練官最終押後案件為他索閱精神科報告。
【案件編號:DCCC23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