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舞鐵筆圖襲警 官:片只見有人揮警棍
【明報專訊】去年10月27日有市民發起遊行,一名青年被指向警員揮舞鐵筆,繼而被搜出背囊有鉗子。青年被控企圖襲警,以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共兩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控方在庭上播放當日新聞片段,裁判官張天雁指警員供稱站在被告身旁,片段中卻只見警員身影,不見被告涉向警員揮舞鐵筆一刻,「同埋我剩係見到有人揮動警棍囉!」被問到為何片段沒拍下事發經過,警員說不清楚。
官裁表證成立 被告不自辯
被告林瑞廷(20歲)。偵緝警員何天佑昨供稱,他當日下午5時半接報往九龍城品蘭街一帶,見40至50名黑衣示威者往太子道西方向跑,其間被告以右手舉起鐵筆向他揮舞三四下,當時兩人相隔半米至一米,他隨即退避並捉住被告右手,最終制服被告,搜身時發現被告背囊有一個鉗。辯方盤問下,何承認為被告錄口供時,從沒提及涉以鐵筆企圖襲警的情節,「鶢餗控o無需要,因為我無受傷」。裁判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押後至下月7日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KCCC651/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