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藏雷射筆被捕多處傷 警:掙脫跌倒
【明報專訊】去年9月22日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聚集,49歲運輸工人陳卓傑涉管有一支雷射筆及拒捕,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和抗拒警務人員兩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拘捕被告的警員稱,他將被告帶返警署,在其背包搜出雷射筆,宣布將他拘捕,被告突情緒激動說「死黑警收皮啦」並掙脫,其間被告失重心跌倒在地致左額流血,傷口兩厘米,左膊、背及左腰亦有紅印。
女警長郭嘉嘉供稱,當日她在警署天台當觀察員,不斷遭藍、綠強光照射頭部,她見有人行近警署牆壁疑似塗鴉,即報告指揮中心,不久有同袍從警署側門跑出。警員王立聰稱,他與同袍跑出追截數人,其間數次捉住被告的手,但被告均掙脫,兩人一度雙雙跌倒,最終他與同袍將被告制服在地。他將被告帶返警署搜身後,被告情緒激動,掙脫警員時失重心跌地受傷。
另外,去年11月28日晚中環舉行「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感恩節集會」,其間27歲無業男子張洺熙涉用雷射筆兩度射向警員,他否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據警長劉偉成稱,當晚他兩度見被告持雷射筆於5米及4米外照向警員約20秒。辯方稱被告在15至20米外只照射警員一次,約數秒便被制服,又質疑劉為何不在被告首次用雷射筆時行動。劉稱當時若追截需跨過欄杆,也因環境嘈雜難喝停被告,反問「佢都有機會逃走赯嚏A咁會唔會加重我]鴾u作量?」
【案件編號:WKCC2284/20、ESCC2663/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