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祺忠謀殺罪成 冷靜「唔該」律師 未考慮上訴否 代表大狀:或再陷「無意識」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副教授張祺忠(圖)前年8月在港大宿舍偉倫堂,用兩條電線勒斃結婚30年的妻子。他先用行李篋藏屍,再製作木箱和電召客貨車將屍體運至黃克競樓的辦公室,更一度聲稱妻子失蹤以誤導警方。高院經過大半個月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8小時後以大比數裁定張祺忠謀殺罪成,法官應辯方要求將案押後至下周四作求情和判刑。
被告張祺忠(56歲)知悉裁決後表現冷靜,其後相隔犯人欄與律師代表傾談,同時向律師表示「唔該晒」。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夏偉志稱,未考慮是否上訴,形容被告心情平靜、豁達和務實,認為對方可能再次進入「無意識」的模式(calm, philosophical and realistic. I think probably on autopilot again)。
被告早前否認約於2018年8月17日謀殺陳慧文(終年53歲),但承認誤殺罪和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惟控方不接納他的誤殺罪認罪。
陪審傍晚僵局 晚上稱有裁決
由4男3女組成的陪審團昨午約12時半開始退庭商議,至下午近6時告知法庭他們只能得出4比3的裁決,意味無法達致大比數裁決,惟他們最終應法官彭寶琴要求再商議。
辯方:明白謀殺只會判終身
仍望就阻埋葬罪求情
至晚上約8時,彭官稱尚未有收到任何消息,打算要求陪審團先休息,待今日繼續商議。當眾人在庭內續等10多分鐘後,彭官收到消息,稱陪審團已達成裁決,最終以5比2大比數裁定謀殺罪成。辯方在裁決後表示,明白法庭就謀殺罪的判刑只有一個選項,但仍希望就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求情,並透露將呈上港大學生和教職員的求情信。
綜合庭上證供,被告的子女、同事和好友均形容被告性格隨和及樂於助人,死者則較霸道,就連死者胞妹亦形容被告「馴如綿羊」,死者則較易怒和囉嗦。
控方認為,被告與死者有投資物業,當時每月仍需償還按揭貸款,惟死者案發前一日向銀行存入一張由被告簽發的400萬元空頭支票,認為被告殺妻源於金錢爭拗。
控方:金錢爭拗 辯方:心理虐待
辯方則稱,被告多年承受死者心理虐待,案發時患抑鬱症,案發前更因女兒離家出走一事與死者爭吵,認為被告受死者挑釁,或在精神失常下殺害妻子。
【案件編號:HCCC29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