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未成年輕罪願認錯 可警誡簽保不留案底 大狀稱非新政策 質疑出口術
【明報專訊】去年反修例引發大型社會衝突,警方至今拘捕逾萬人,有逾2300人被控,被捕者中有約1700人為18歲以下。特首林鄭月娥昨稱,對於18歲以下有悔意而非涉及嚴重罪行者,警方願視乎情G考慮採取讓其可改過自新的措施,如以警司警誡或簽保守行為處理。至今已有19人接受警司警誡,241人簽保守行為,他們不會留案底。
林太在記者會稱,當中接受警司警誡的18歲以下者有19人,有關人物不被提起訴、不留案底,而簽保守行為分兩種,一種是由警方給予簽保,不落案起訴及不留案底,共涉11人,而另一種則需經司法程序簽保守行為,屬不提證供起訴,同樣不留案底,涉及230人。
至今429未成年者被控 19接受警誡
林太說,看到年輕學生被捕感心痛,冀傳遞關心,稱18歲以下被捕學生的家長、老師、友人應鼓勵被捕者承認犯錯,因警司警誡、守行為都需被捕人承認犯錯才可實施,但稱若18歲以下的人做了「好兇狠」的事便無法採用上述措施。她說,經常與保安局長及警務處長討論,如何協助學生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其中元素是不留案底,在《施政報告》中提及有關做法是獲警務處長鄧炳強同意。她稱不干預警務處及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政府消息人士稱,被檢控者中有429人為18歲以下,當中19人已接受警司警誡,他們涉及刑事疰a、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大律師:有案值簽保 警也不准
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蘇俊文表示,難從上述數據看到政府是否向示威者「釋出善意」或「寬容年輕人」,因律政司也要看案件是否輕微。有協助反修例示威被捕者的蘇說,據他和同業觀察,有些案件值得以簽保守行為處理,但警方或控方也不准,形容成功率不高。他亦說,警司警誡及簽保守行為不是新政策,不明為何林太要在《施政報告》提及,質疑是否「出口術」。
另外,《施政報告》附篇第二章開首,有一整頁圖表顯示去年與「社會動亂」有關的統計數字,除拘捕及檢控人數,還包括其他與示威者有關的統計。圖表列明,「暴徒」投擲超過5000枚汽油彈、有740組交通燈被損牷B有2.2萬平方米行人路路磚被拆走等。
(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