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11.13
    星期五

文從字順:我和戈

[2020.11.13] 發表

【明報專訊】■文:袁兆昌(香港作家、編輯、寫作班導師,在媒體與教科書之間游走,著有《超凡學生》等。電郵mynamis@gmail.com)

「我」是我們最常說、最常寫的一個字,是每個人稱呼自己時的代詞。讀者自這個專欄逐漸培養文字敏覺力,或已發現「我」字,沒有一個筆畫與「人」身體有關。這個字到底是什麼一回事?

古人畫「我」,本來不是要畫人。學者王國維研究甲骨文時,發現「我」原來是個兵器。後來又有個三齒兵器文物出土,有人猜想那大約就是「我」。那些兵器通常附在長柄上,用於砍殺。

從文物可見,利齒後還會有孔洞在;敵人的血肉會受孔洞牽引到體外,血如井噴。不管出土文物是不是「我」,或是「我」還未確定真貌,它本來是個兵器,已是許多古文字研究者的共識。

《說文解字》說「我」是「從戈」的,自從甲骨文出土後,許多學者已否定了「我」和「戈」的關係,可惜仍有人不會讀一讀學者寫的東西,喜歡憑楷書來判斷文字的意思,或者覺得《說文解字》是不會有錯誤的,他們不是天真,就是無知。

「戈」柄上有孔洞二三,供戰士綑綁在長柄上。在古代戰紀經典《左傳》中,已發展為一種可以藏起來的兵器;常寫「抽戈」來形容人執兵器「戈」攻擊時的動態,更有「寢戈」一類短小、可隨身攜備的兵器「品種」。

有學者指,殷商時期的甲骨文上,有寫「我」的,有時是「我們」的代詞,有時是地名;幾千多年後,人類還是用兵器來證明自己的存在,彷彿沒有進步過。

[智叻中文Smarties' 第4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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