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促停陳同佳安全屋 稱下月未投案將有行動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在港的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承諾會到台灣自首,至今仍未動身。潘曉穎母親日前再接受傳媒專訪,促請特首林鄭月娥不要再為陳同佳提供「安全屋」,又要求陳出獄滿一年之前赴台投案,稱願意支付赴台交通費用,甚至考慮在台灣庭上替他求情。協助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對潘太願意為陳同佳在法庭上求情「覺得十分感動」,稱會將消息轉告陳,又說本周與陳會面後會再通知傳媒。
陳同佳赴台投案至今未有消息,潘太再次接受傳媒訪問,她說,只希望見證陳同佳投案,為女兒討回公道,又促請政府不要再為陳同佳提供安全屋,浪費納稅人金錢,讓他堂堂正正出來面對社會和公眾。潘太又稱,管浩鳴已表示自己非陳同佳代言人,不明為何管仍續與陳接觸,「陳同佳應該自己出來自己說,不需要他當代言人」。
潘太願付旅費考慮求情 管浩鳴稱感動
潘太又向陳同佳提出最後期限,要求他盡快兌現承諾,在出獄滿一年(10月23日)之前赴台投案,願支付一切赴台的交通費用,「我送埋機票畀你,搵人車你去機場」,否則或會有進一步行動,但目前不便透露。
就陳同佳何時赴台及離開安全屋,管浩鳴未有正面回應,僅對潘太在訪問中曾稱若陳赴台投案或願意為其在法庭上求情一事「覺得十分感動」,稱會轉告陳,本周與陳會面後會再通知傳媒。
對於陳同佳入住安全屋的安排,警方稱不評論個別案件,指根據《證人保護條例》因應案件背景、相關者所受潛在威脅,按風險程度提供不同保護,為確保保安及機密不會公開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