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少婦燒炭亡 男友陪死 兩死者廿歲出頭 女方爭撫養權受困擾
【明報專訊】21歲失婚婦與前夫爭奪兒子撫養權,疑因金錢、感情及家庭等問題,與同居男友在油塘油麗h單位內燒炭,雙雙斃命。女事主母親日前與女兒失去聯絡,昨早上門查看時揭發事件。當區區議員表示事前接獲女死者求助,曾協助對方就撫養權事宜諮詢法律意見,惟當日女死者失約,最終發生悲劇。
女死者上周求助區議員 失約後失聯絡
女死者姓溫,21歲;男死者姓陳,22歲,兩人為情侶關係。昨早9時許,警方接獲女死者46歲母親報案,表示與女兒失去聯絡,擔心她在油麗h秀麗樓一個單位內自殺。消防到場破門入屋,發現兩名死者倒臥H上,旁邊有兩盆燒過的炭,警方在場檢獲遺書,兩人死因有待驗屍確定。探員昨午檢走燒炭用的煲、鑊、盆,以及一包炭、一支紅酒、護照、現金等個人財物。愛護動物協會到場檢走單位內一隻成年家貓,初步觀察牠健康狀G良好。
育3歲兒 前夫欲收回死者居住單位
據悉,上址過去為女死者與前夫及3歲子同住的單位,女死者已離婚,前夫及兒子搬出後,她與男友同居上址。女死者上周三(23日)曾與母親聯絡,母親其後無法再聯絡她,昨日遂到上址查看,因未能開鎖入屋,於是報警。警方在場發現兩名死者的遺書,女死者透露因金錢、感情及家庭各樣問題自殺,男死者則稱自願陪女友尋死。
觀塘區議員王偉麟稱,上周接獲女事主求助,原相約她於上周三就爭取撫養權及公屋單位居住權等諮詢法律意見,惟當日女事主失約,王事後亦無法與她聯絡。據王了解,女事主無業,前夫原讓她居於上址,惟近日稱要收回單位。王續稱,男事主一直陪伴女事主處理撫養權事宜,形容兩人態度正面。
家庭及親子教育工作者司徒漢明稱,離婚夫婦一般可私下協調子女撫養權,或透過社工從中協調,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子女撫養權交由法庭判決,社署社工會分別約見父母及子女,向法庭提交報告,一般而言,爭奪撫養權官司需時一年半載,若其中一方上訴,官司會拖更久。他續說,婚姻破裂對夫婦雙方均造成情緒困擾,帶來恐懼、仇恨等情緒,離婚者亦需面對大量後續跟進事宜,包括子女撫養權、經濟、居住問題等。他認為案中失婚婦年僅21歲,可能仍未成熟,難以適應及處理離婚,建議離婚者盡早求助,而社工或家庭服務中心均能提供情緒支援,亦能解答離婚者有關撫養權的疑問,如有需要,社工可代為申請緊急援助,在經濟問題上作短期支援。
婆媳糾紛 婦偕子燒炭獲救
另外,51歲姓徐婦人與23歲兒,昨早11時許在秀茂坪寶達h達峰樓單位內,各自在房間燒炭尋死。徐婦的丈夫返家揭發事件,即制止兩人及報案,母子清醒送院治理。據悉,徐婦近日受婆媳問題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