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駕駛輾斃巴西少女 2漢各判罰1600元未禁駕
【明報專訊】15歲巴西籍少女於2018年在本那比被兩部車先撞後輾斃一案,法庭現判案中兩名司機各被罰款1600元。控方雖曾要求對該兩名不小心駕駛被告頒禁駕令,但法官沒有接納。
兩被告分別為當年46歲黃姓男子(Paul Oliver Wong,譯音)和58歲徐姓男子(Kai Man Cheu,譯音),他們於今年2月被定不小心駕駛罪名。
控方曾要求法庭,判黃禁止駕駛兩年,判徐禁駕一年,但法官指,按兩被告的駕駛紀錄,不需判他們停牌。
事故於2018年1月17日早上約7時發生,15歲來自巴西的女交換生吉羅托(Fernanda Girotto)於本那比卡里埔路(Cariboo Rd.)於斑馬線橫過馬路,控方指吉羅托先遭到一部小型貨車撞到後躺在斑馬線上,然後再遭另一部超越雙白實線的私家車撞到。黃被指為小型貨車的司機,而私家車由徐駕駛。
案情指,黃在事後立刻停車,但徐卻沒有,吉羅托被拖行40米後,車輛才停下來,少女卡在車底。當時到場的救護員曾向法庭指,他們想盡辦法救出少女但不果。他們從防撞欄下車底只看到對方的臉和手的一部分,無法到看她的胸口。
案中兩被告當時沒有超速或醉駕,事後兩人亦與警方合作,但案情指事發當日早上下雨且天色昏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