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修訂「父母」法律定義 公民海外非親生子女更易入籍
【明報專訊】聯邦自由黨政府周四宣布,將更新「父母」的法律定義,容許出生於海外的加拿大公民之非親生子女,更容易享有加拿大國籍。
以往,加拿大公民在國外生育的下一代自動享有加籍,前提是家長跟子女之間有遺傳關係或親生關係。但聯邦政府現在更改「父母」的法律定義,讓一些家長更容易將加拿大國籍傳給子女。
加籍女子卡倫(Laurence Caron)及其荷籍女伴梵德馮(Elsje van der Ven),經過漫長司法抗爭,成功爭取到有關改變。兩人4年前在荷蘭同居期間,梵德馮生下兒子本傑明(Benjamin),她們為本傑明申請加拿大國籍時,才發現他不能享有加拿大公民身分,原因本傑明與卡倫並無生物血緣關係。
卡倫周四在虛擬記者會上說:「我們感到驚訝、失望而且很傷心。作為一個同性家庭,我們有時遭受歧視,我們時常以為加拿大會是我們的後盾,但實際上事與願違。」
聯邦移民、難民及公民部長蒙蒂西羅(Marco E. L. Mendicino)承認,儘管兩人有可能為本傑明申請到加拿大公民身分,但該程序繁瑣,而且他們未被按《人權及自由憲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獲得公平對待。他稱讚兩人訴諸法庭挑戰有關系統,致使「父母」一詞獲重新詮釋。
蒙蒂西羅表示,有關改變將使LGBTQ(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人士)群體以及面對生育挑戰的家長受惠,「它作出強而有力的聲明,承認加拿大家庭的多樣化,這一聲明表明聯邦政府致力於加強多樣性和促進包容性。」
然而,另一個致力使公民身分更具包容性的承諾似乎仍未兌現,聯邦自由黨去年大選時承諾豁免公民身分的申請費。馬可蒙蒂西羅周四稱,聯邦政府仍然致力於減少享有公民身分的障礙,但同時也注意到前所未有的疫情狀況,這為聯邦政府帶來沉重的財政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