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及漢江武漢段禁撈捕10年
[2020.07.02] 發表
【明報專訊】武漢市政府近日發布通告,自7月1日凌晨零時起,對長江武漢段及漢江武漢段推行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政策。禁捕期間,嚴格禁止天然漁業資源捕撈,而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而需要的捕撈,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管理。
長江武漢禁捕範圍為長江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區舉水河口江段,漢江武漢段禁捕範圍為漢江蔡甸區謝八家以下至漢陽區南岸嘴江段。上述江段禁捕為期10年,解禁時間另行通知。武漢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人稱,對從事娛樂性質的遊釣和休閒漁業活動,只允許一人一竿、一線一u(單u)。若垂釣漁獲作買賣交易,則視作非法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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