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八成短租續租逾7年 最長55年 團體料每年失數億公帑 審計列十大管理問題
【明報專訊】為善用閒置土地資源,地政總署會以短期租約形式,批出短期內未有發展的用地作其他用途,審計報告揭發地署在管理短租用地存在十大問題,包括「短租變長租」,82%短租個案續租逾7年,最長一宗長達55年;報告又指地署審批短租申請需時甚久,最長一宗處理長達22年。有關注團體批評地署永續短租個案,變相減少地價收入,估計每年損失數以億元計公帑。
審批平均需時20月 最長22年
政府資料顯示,截至去年9月地署管理5582份短期租約,總面積為2411公頃,其中2018/19年度政府從短租所得的租金收入達15.75億元;目前適合短租用途的閒置官地有955幅,佔地192公頃。
審計署分析地署2014/15至2018/19年度批出1165份短租的處理時間,發現需時甚久,由少於1個月至22年不等,平均為20個月。其中有204份處理時間逾3年,最長一份長達22年。據了解,該宗申請22年個案涉及於屯門短租用地作鄉村工作坊。審計署批評地署沒就處理短租申請時間訂立目標。
審計報告披露其中一宗申請14年的短租個案,指申請人2003年申請租用一幅位於南區約3380呎用地,興建私人花園連通道,但工程範圍涉毗鄰斜坡,署方要求申請人做斜坡加固,其間未批租約,申請人2009年已建成私人花園,署方拖至2017年才批出短租,向申請人追收170萬元租金,並要求申請人做斜坡工程,工程至今年2月仍未完成。
按現行做法,地署就每宗短租個案一般批出1至5年租期,如有政策理據,租期最長7年。審計署發現,截至去年10月,地署管理的5590份短租,4565份已續租逾7年,佔整體82%,其中更有2353份租約續租超過20年,年期最長的短租個案更達55年。據了解,該宗55年短租個案涉及九巴尖沙嘴巴士站設施。
逾2000用地續租20年 尖沙嘴巴士站55年
至於監察短租用地,審計署亦發現地署有27%短租個案未按規定做實地視察,另有兩宗涉違反短租條款個案,地署未有適時管制。審計署又表示,去年底曾視察17幅適合短租的空置官地,但部分用地圍網損牷B沒上鎖、被違法棄置廢物,甚至霸佔作泊車用途。
審計署批評地署管理短租用地有不足,未備存同一租戶長期獲准續租的原因,亦未交代租戶用途是否符合法定規劃要求,故提出16項建議,要求地署加強管理、善用資訊科技、以及加強採取管制行動等。
地政總署回覆,稱接納審計報告建議,會加強監察處理新短租申請進度,今年1月曾修訂管理空置官地內部指引等。
本研社促長租賣地取代短租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表示,該社研究發現大部分地署以公開招標批出短租個案,均用作露天停車場,其中36幅短租用地更獲批作停車場逾20年,包括筲箕灣道停車場。他質疑署方逾八成短租個案變成「長租」,難達至善用土地,「當局應以長期租約甚至賣地方式批出會更合適」,保守估計政府每年地價收入損失數以億元。他又批評地署審批短租個案的指引不清晰,易令有意申請短租的團體卻步。立法會議員尹兆堅亦批評地署是「永續短租」,嚴重浪費土地資源。
明報記者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