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難避監視 邵家臻促設「監懲會」
【明報專訊】囚犯在獄中要作出投訴並不容易,由索取投訴表格、寄出職員不能查閱的「封口信」,到約見立法會議員等,往往會被署方人員察覺。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稱,現時各種投訴渠道都不能繞過懲教署的監視,囚犯甚至會被秋後算帳,認為要改善現有機制,設立獨立「監懲會」和容許人權及法律團體探訪,以保障囚犯權益。
現時如在囚者有不滿,可致函立法會議員、申訴專員投訴,或與太平紳士會面,或直接向懲教署投訴調查組「落案」投訴。邵家臻說,無論在囚者循哪一種途徑申訴,都會被懲教職員察覺,甚至秋後算帳,「無一種不『揚』的方法」。
獨立處理可避「查自己人」
他舉例,如在囚者要求取「封口信」寄給議員,事後都會被召見;議員作出公務探訪,保安組職員事前或事後都會查問囚犯因何事約見;與太平紳士會面時,若要求監督離開,事後亦會被追究。他形容懲教署職員和囚犯之間往往「有一種角力」,而懲教署內部的投訴調查組亦是由署長委任,因此他要求盡快成立獨立「監懲會」,避免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並希望署方容許人權和法律團體定期探望。
根據懲教署網頁,2019年投訴調查組展開調查的個案有119宗,較2018年的81宗升47%,當中以懲教人員「行為不當」指控佔最多,有53宗。本報向懲教署查詢這些投訴個案最終有多少成立,署方並無回應。另外,於2017至2019年間,太平紳士巡視懲教設施時收到的投訴個案分別有209宗、187宗及15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