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燒國旗案 兩人判社服感化
【明報專訊】翻查資料,反修例風暴中,落案起訴侮辱國旗罪的案件共有4宗,連同冷氣技工的刑期覆核案件在內,3宗已判刑。另外兩宗已判刑案件為13歲女童和21歲咖啡師9月21日於屯門大會堂外燒國旗,其中咖啡師燒國旗後,再踐踏國旗後離去,兩人分別被判接受12個月感化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對於上訴庭昨就侮辱國旗罪列出6個量刑因素,若律政司不提出刑期覆核,有曾為侮辱國旗被告辯護的大律師認為,該6個因素只適用於今日或以後干犯的新控罪。
曾為13歲女童辯護的大律師郭憬憲表示,上訴庭昨在判辭提及6個侮辱國旗罪的量刑因素,是新加入的考慮因素;他在13歲女童一案中,裁判官判刑時沒那麼多考量。他認為上訴庭現時羅列的量刑因素,只適用於今日或以後干犯的新控罪。
大狀:下級法院不必死板量刑
另外,上訴庭今次不就侮辱國旗罪頒下量刑指引,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蘇俊文表示,這意味下級法院不必「死板」地量刑,例如焚燒國旗即要判囚,但下級法院一定要跟隨上訴庭的審視因素。他說本案被告判囚20日,將對同類案件有參考作用,不過他認為,涉嫌侮辱國旗的事件大多出現在一班示威者聚集的場合,當局可能就侮辱國旗罪展開大規模拘捕。
對於會否就已判社服令的咖啡師申請刑期覆核,律政司表示正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要跟進。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