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買賣及房貸合同 疫情不成為毀約理由
[2020.04.11]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長莊德利與多倫多地區房地產局就當前疫情對房地產開發建設和銷售業務影響進行交流﹐明確了哪些業務暫停哪些業務繼續展開。
市府會優先審核3月16日以前遞交申請地產開發項目、已通過有關部門審批項目以及開發即將完成項目,又會與項目開發商律師合作優先完成那些即將完成項目註冊的樓盤。
受疫情影響﹐多倫多市府已經暫停所有非必要市政服務。
多倫多地區房地產局早前在給房地產從業人員的公開信中﹐對房產交易業務進行指導規範﹐明確說明捲入房產交易的房產過戶、金融貸款、房屋驗收以及搬家運輸等服務基本不受疫情影響。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房產交易律師表示﹐總的來說﹐疫情不能構成房產買賣合同違約的條件﹐換這之﹐不管是買家還是賣家﹐一旦簽署合同﹐即使遇到不可抗力的狀況﹐從法律上講都應該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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