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名醫被撞死案維持上訴判決
華漢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成
【明報專訊】溫哥華華裔醫生許穗林2015年遭撞斃一案,被告上訴他被定罪的裁決至加拿大最高法院,法院裁定維持卑詩上訴庭的判決。
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法官以4比1票數裁定,維持卑詩上訴庭對華裔男子Ken Chung的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裁決。
被告於2015年11月14日,駕駛一輛Audi汽車,於時速上限為50公里的溫市西區一路口,以時速139公里的車速,撞向許穗林所駕駛的Suzuki小房車,並奪去許醫生的性命。
省級法庭最初指被告事發前的舉動,包括在進入路口時有剎車等都只構成短暫性的失誤,不足以構成刑事過失成分,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但後來卑詩上訴庭推翻該裁決,判被告罪成,而被告亦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高院周五公布的裁決指,省級法官就被告車速來認定其刑事過失上有法律錯誤。被告的行為不能與其他司機短暫犯錯來相比,有別於例如轉錯上公路或一時不留神或失控。
裁詞稱,以時速上限接近3倍的車速駛進市內一個主要交匯處,合理的人應能預見到眼前的風險,被告在那些狀況下的行為是明顯偏離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