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侍應案 被告勒索罪成囚3年
【明報專訊】27歲酒吧侍應去年6月疑遭兩名男子綁架,他被指拖欠20萬元毒品費用。其父拒絕代為歸還,後來接到事主來電稱「畀人夾驉v,又收到事主的照片,故決定報警。警方憑相關照片辨認事主身處的賓館,同日到場拘捕二人。其中一人周三被裁定勒索罪成,昨在高院被判監3年。
24歲被告譚浩天報稱任銷售經理,陪審團裁定他一項綁架罪不成立,但一項作交替控罪的勒索罪罪成。
被告求情:盼照顧兒子減母負擔
辯方昨呈上被告及其母的求情信,被告於信中稱,被告在他的兒子兩個月大時還押至今,兒子「識行識跑都錯過驉v。現時1歲半的兒子由被告母親照顧,望法庭輕判,讓他照顧兒子和減輕患抑鬱母親的負擔。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要求20萬元的金額不少,他曾向事主父親稱「畀錢先放人」,亦曾向父親傳送兒子被動粗的片段和兒子照片,勒索手法令人擔憂和害怕;且被告非初犯,亦非單獨行事。法官又說,事件不是三合會成員犯案,父親沒有實際金錢損失,警方短時間內破案,父親受驚的時間不長,裁定被告監禁3年。?
【案件編號:HCCC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