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3車檢彈珠鐵通拘12人 23歲入境助理被捕
【明報專訊】前日葵涌及荃灣一帶警民衝突共54人被捕,有私家車被截查時發現載有彈珠、丫叉、鐵通等,12人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包括一名23歲入境事務助理員,截至昨晚仍被警方扣查。
駐守深圳灣管制站
據悉,新界南衝鋒隊前日在荃灣永順街、荃灣屠房外截查3輛私家車,發現車上有彈珠、鐵枝、激光筆、行山杖等物品;3車上共12人涉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
據了解,被捕12人至昨晚仍被警方扣查,其中一名23歲鄧姓男子為入境處入境事務助理員,駐守深圳灣管制站。
警方回覆表示,前日下午約6時半在荃灣永順街拘捕10男2女,年齡介乎18至42歲,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第3隊跟進。警方表示,警員在部分被捕人的隨身物品中檢獲彈珠、丫叉及鐵通等。
入境處回覆,鑑於案件仍在警方調查中,不作評論,並稱重視員工的行為操守,如發現任何人員有違法或不當行為,會依法例及既定程序嚴肅處理,並全力配合執法機關調查。
入境處:全力配合調查
消息:如損部門形象 可即停職
入境處消息人士表示,被拘捕的處方職員如被正式檢控,警方會通知其所屬部門,入境處會按罪行性質處理。一般而言,若職員干犯非禮、強姦、受賄等嚴重影響部門形象,或令人對其執行職務信心有影響的罪行,處方可即時停職。
但若干犯其他罪行,職員在被調查階段至定罪前,仍可繼續執行職務。而一旦被定罪,處方可按內部紀律行動或按公務員規例跟進,按所干犯罪行的嚴重程度處以警告、即時退休或解僱等懲罰。
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政治信念為何,都須對在任特首及政府完全忠誠,不得受本身政治信念影響。守則亦訂明,所有首長級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以及警務處的紀律部隊人員,禁止參與政治及助選活動。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