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屋裝修商裁瓜分生意合謀定價 頭炮勝兩仗 競委會:冰山一角
【明報專訊】《競爭條例》實施3年半,競爭事務審裁處昨首度裁定10間裝修承辦商分配安達h3座公屋的生意,屬瓜分市場及合謀定價;另在女青年會圍標案中,裁定4間資訊科技公司違例。審裁處將就上述14間公司的反競爭行為,進一步聆訊考慮應否施加罰款及作其他命令。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昨形容今次裁決屬本港競爭法體制一個重要里程碑,對裝修及資訊科技行業起警惕之效,但相信這兩宗合謀案僅屬冰山一角。
安達h3座 每幢各4層獨市
觀塘安達h「分餅仔」案於2016年6月至11月發生,根據判辭,10間裝修承辦商在3座公屋,每幢各分4層樓做獨市生意,若有非獲編配樓層的租戶主動接觸,會指示租戶聯絡指定樓層的公司。在3座公屋的2582個單位中,10間公司承辦867單位,當中逾95%以上述模式分配。各公司又共同製作宣傳單張派給住戶,並分擔印刷費,單張列出套餐價,且以該價格為議價立足點,並有不少合約以此為最終價或接近最終價(見表)。法官裁定各公司訂立了和執行了「樓層分配安排」,以及合謀定價,此舉屬編配市場,構成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合印傳單 列出套餐價
對於涉案公司以協議產生的效率作抗辯,審裁處不信納協議產生的效率足以補償其限制競爭所造成的損害,或是讓顧客公平地分享所帶來的利益等,因此指抗辯理由不成立。
另一宗合謀案屬競委會於2017年3月首次入稟的案件,案情指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於2016年就伺服系統招標,會方因發現各標書內容近似而揭發案件。案件涉5間公司,審裁處裁定當中4間公司圍標(見另稿)。
胡紅玉:競爭法里程碑
起警惕之效
競委會主席胡紅玉昨歡迎裁決,形容屬香港競爭法體制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有助釐清《競爭條例》中相關條文,立下案例,為各界提供清晰指引,能起警惕之效,但相信兩案在行內只是冰山一角。胡指過去接到有關建築行業及資訊科技業的投訴比例高,這兩行業涉嚴重反競爭行為,冀今次裁決可為日後商業行為提供合理和合法的標準,又呼籲各界向競委會舉報懷疑個案。
房委會指暫未除名 將跟進
房委會昨回應稱,於2017年11月起暫時撤銷有關公司在裝修承辦商參考名單上的資格,暫未除名,又指會研究判辭,採取跟進行動,包括檢視現行裝修承辦商制度。
本報昨向10間涉案公司查詢,只有百達建築工程公司負責人楊國儀回覆稱正尋求法律意見,再決定會否上訴;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及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指沒回應;其餘公司在截稿前沒回覆。
一涉案公司研上訴
競委會累計接獲約3600宗涉違反《競爭條例》的投訴及查詢,主要涉及建築基建、資訊科技、食品雜貨、專業技術、房地產及物業管理、運輸物流,逾六成投訴及查詢關於禁止反競爭協議的「第一行為守則」, 約兩成關於禁止濫用市場權勢的「第二行為守則」。截至今年5月,競委會進一步評估了約200宗個案,當中約15%進入深入調查階段。競委會第三宗案件於去年9月入稟,涉及新蒲崗景泰苑裝修工程疑編配顧客及協調定價的合謀行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裁決令人鼓舞,並指競委會訴訟開支大,盼政府能增加其資源。他亦希望設獎金制鼓勵知情者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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